房交易过程中,定金和订金、意向金含糊不清,民众很容易产生混淆。很多二手房买卖纠纷,也会因为一个字的差别而產生。
1、定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提醒:定金不退!
2、订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订金可以退!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
3、意向金。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
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已近逐渐转为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价”,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提醒: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应该特别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诚意金给予警惕。
4、认筹金。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认筹”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提醒:认筹金无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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