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读到此诗时,因该都知道,这是唐朝大诗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课本里都学过的。
那么诗人写这首诗的原因和作者跌宕的一生是怎样的呢?各位别急,听本人慢慢道来。
我们从课本里能了解到的关于陈子昂的生平大体也就这些吧:“陈子昂(公元659~公元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唐代诗人,初唐诗文革新人物之一。因曾任右拾遗,后世称陈拾遗。”
本人就加料抖一抖这陈伯玉,陈大诗人出生在一个非常富裕的商人家庭。陈老爸叫陈元敬,也举过明经,调文林郎。也就是说,也是个大学问家,做过官。
但后来辞官下海经商了,应该是或多或少靠着点政治上的老关系,生意经营的非常好,可堪称是当地首富吧。
如此说来,陈大诗人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啦,此时各位可以脑补一下,富二代应有的生活场景。
有钱再加上因体质不大好,所以读书就靠边站了,脑子好使呀,性格又是那种任侠豪爽,那就练剑习武强身吧(唐人多喜剑术)。
几年之后,剑术大增,年轻再加上有钱,慷慨好施,交友颇广,打架斗殴的事情就免不了要发生了。
俗语说的好,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这不,突然一天因斗殴,用剑误伤了人,吃上官司了,最后家人出钱摆平。
所谓祸福相倚,这不在陈子昂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因这次伤人事件后,小陈同学的性子忽然间变了。从此弃武学文了,浪子回头呀。
且看他,慷慨激情,浩然立志,断绝一切旧友,埋头深钻经史。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回头,多大都不算迟,二载的刻苦学习,便已学涉百家,时人评其才不让乃父。
学业有成后,家里有钱就到京城最高学府国子监继续深造,以备来年大考。然而,似乎学艺不精,时年二十一岁的陈同学,第一次高考落榜了。
怎么办,下次再战,于是回家后,远离闹市区,在当地的金华山上造了一所大房子,潜心研读,这几年苦读,学业上可谓是百尺竿头呀。
史载其“经史百家,罔不赅览。尤善属文,雅有相如、子云之风骨”。不可否认的是,这几年的苦读,为他后来的革新文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四岁时,再次入京参加高考,一展鸿鹄之志,这次老天爷似乎再次和他开了个玩笑,又落榜了。
这次落榜后,陈同学并没有立马卷铺开回家,而是在长安常住了,深刻反省了一下落榜的原因并深度研究了高考的游戏规则。
生长在商人的家庭,头脑就是不一样,很快找到了病因,那就是酒香也抵不住巷子深,考前籍籍无名再加上所言非歌功颂德的粉饰太平文,朝中无人,四处碰壁那是免不了的啦,如此,怎能不落榜。
既然游戏规则是这样的,那就来个空前的营销,在再次的高考来临之前这位陈同学的营销开始了。
有一天,可能是因为书读的累了,就到街上漫无目的闲逛。无意间看到有一个人在卖胡琴,在当时应该算是进口货了。
一问价格,吓了一跳,此琴不议价,非千金不售。当时在场的高官和商人是挺多的,但无人能变优劣,价格也高得吓人,一般的只靠俸禄生活的官人是买不起的,因此有价无市。
这时的陈同学,脑子一转,计上心来。不议价是吧,千金就千金,成交,周围的人那可是惊住啦,既然琴识不得,买不起,那就问问这位大佬是何原因肯出如此高价吧。
呵呵,各位:我最善弹的就是这种胡琴啦,各位如果想听我的演奏,不妨明天到我的家里,专为你们演奏几曲,就这么定了吧。
第二天,陈同学的家里可谓是高朋满座呀,这时陈同学手握胡琴跃然登场,宛如一幅琴中高手的模样,再加上众所周知的天价琴,搞得列为无不是肃然起敬。
正当人们摒着呼吸,正要拿出十二分热情要欣赏琴曲时,陈同学突然站起,慷慨激昂地说:“我陈伯玉虽然没有昔日二谢的才能,但也还是有屈原、贾谊之志,本人虽然来自六线城市梓州射洪,今带来了诗文百余篇,也曾多处投稿,但没有人欣赏。此种乐器原本是低贱的乐工用的,吾辈岂能弹它!”
话音刚落,便奋力一摔,千金的胡琴怎经得起这样的折腾,顿时粉碎稀巴烂。在各位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时,陈同学变戏法式的已拿出了准备好的诗文,在坐的各位人手一份。
这突如其来的一系列动作,把众人搞的是有点晕,那就读诗压压惊吧。诗作概览后,无不惊其诗作工巧。此番事件以后不到一日,京城几乎家喻户晓呀(这营销的效果比央视似乎还要给力)。
不久后,陈同学再次参加了国考,由于先前营销做得非常到位,这次没用吹灰之力就进士及第了,接着顺利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进入了武则天的视野,武皇爱其才,授予麟台正字。
从这个结果来看,陈同学可谓是营销顶级高手,细究之,这个卖琴的人是不是陈同学安排的那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呀,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千金可就是左口袋到右口袋呀,几乎没用一分钱却达到了千金的效果呀。
陈子昂进入官场的前几年还算是官运亨通的,据《新唐书·陈子昂传》记载,武则天垂拱初年,曾下诏书咨询朝臣:“用什么办法可以调养国家元气?”陈子昂抓住时机,给出的建议被武皇采纳,后累官至右拾遗,但他的志向并非只在如此。他的志向是高远的,从他的诗文中可以看出。
送魏大从军
匈奴犹未灭,魏绛复从戎。
怅别三河道,言追六郡雄。
雁山横代北,狐塞接云中。
勿使燕然上,惟留汉将功。
从他的诗风可以看得出陈子昂是一个志存高远的人,他的诗文一直强调的是汉魏风骨。一改南朝齐梁以来的艳靡之风,不再像一般的送别诗缠绵于儿女情长,陈诗从大处着眼,激励出征者立功沙场。
诗人借此抒发了慷慨壮志,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并希望友人像“昔年多功”的魏绛一样杀敌建功,保卫边疆,隐喻的道出了诗人的志向,希望能和魏大一样从戎,御边保国。
为国效力对诗人来说,是责无旁贷的信念。多么希望能够像汉代名将、号称六郡雄杰的赵充国那样去驰骋沙场,杀敌立功。
全诗可谓一气呵成,淋漓尽致的抒发了诗人奋发向上的精神。从诗文中可以感受到诗人的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读来令人如闻战鼓,沙场莅临,有种气壮山河的豪气之势。
或许是由于陈子昂个性所致吧,身边诸多的同僚并不欣赏他,导致他的诸多建议武皇都没有给予实施,反而是那些平日里靠溜须拍马的人活得滋润的很。
致使陈几乎成了武皇爱才作秀的工具,这样的现状对于陈子昂来说那是非常郁闷的了,他的诗文表达了这一感受。
感遇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
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终。
诗中借用了两个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表达了诗人的观点。一个是为了贪立军功,忍心吃儿子肉羹的乐羊。对待骨肉之情都如此的人,对你武皇会是真的忠心吗?
一个人能够怜悯孤兽,为得到国君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把猎物放生。但国君并没有责罚他,相反却提拔他做了王子的太傅。
诗人想说明的是,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的人,对国君肯定是能忠心到底的,我陈子昂就是这样的人,武皇你知道吗?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谏诗了,当时的历史背景是:虽然武则天还没有正式称皇,但她的大全基本在握了,为了扫平走向女皇的道路,杀了许多李姓的宗室,包括太子李宏、李贤、皇孙李重润。
如此的带来的后果就是,上行下效,满朝文武大臣为了效忠于武则天,做了许多自以为“大义灭亲”的残忍事。
当时有个叫崔宣礼的大臣犯了罪,武皇本想赦免他,但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死刑,武皇为允,这小子便头触殿阶,表演得超一流,把脑袋都磕破了,用这种拙劣的手段表示了他的不私和忠诚(读到这段的文字,脑补一下那场景,都感觉恶心)。
这首诗从表面上看,是一首咏史诗,实质上是针砭当时政治风气的讽谕诗。陈子昂对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十分厌恶。但是又不能正面谴责,只能写这首诗抒发内心的愤懑吧。
心情郁闷的陈子昂在朝堂是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了,他选择了疆场为国效力。昔年曾给武皇的献策中提到的边患问题不久真的发生了。
据历史记载陈子昂一生两次从军,第一次是686年随乔知之西征,一直打到丁零塞。第二次是696年随武攸宜东征契丹,也许是这次的随征导致了后来的人生结局。
此次他的官职是随军参谋。在今天津蓟县,因武攸宜出身亲贵,对军事全然不通,作为有过杀敌经验的陈子昂的计谋屡次不予采纳。
陈多次慷慨陈词,反遭贬斥,降为军曹,从此结怨,此次的征伐也是以失败告终。怀才不遇的陈子昂在此期间写了多首吊古抒怀的诗篇。
燕昭王
南登碣石馆,遥望黄金台。
丘陵尽乔木,昭王安在哉?
霸图今已矣,驱马复归来。
此诗一看便知是借古讽今,感人至深。当时心情郁闷,出征在外,登临碣石山顶,极目远眺,不免触景生情,抚今追昔,吊古抒情,怀才不遇和报国无门的痛苦心情有感而发,充分的表达了作者积极向上强烈进取的精神。
细细品之,诗人有了归隐之意。697年,唐王朝结束了对契丹的战争,也就在这次战征后不久,三十八岁的陈子昂借故老爸身体不好,需要照看为由辞官归去,后老爸去世更无心于朝堂。
最终年仅四十三岁的陈子昂被同为武家的武三思,暗地里指使射洪县令段简罗织罪名迫害,冤死于狱中。
陈子昂
轩辕
摔琴及第展峥嵘,
策马歼敌事未成。
吊古抚今抒壮志,
怀才不遇竟为空。
本文写作者: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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