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社会上的其他人一样,律师也是要出门的。既然要出行,那么一定会选择交通工具。律师这个行业,可能多少会有一些特殊性,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门的能力,被人家“聘请”,因而是受到一定的尊敬的。“请律师”或者“请医生”哪怕是“请月嫂”,委托人很可能会派车来接,以表示对专业的尊敬。
但至少在上下班的途中,或者在尚未被聘请的会谈中,律师是需要采用交通工具前往的,这个过程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别。和第一批中国的私家车车主一样,开放以后第一代拥有自己的车的律师,通常会是一辆红夏利,好一点儿才是桑塔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汽车工业的进步,各种国产和合资新车,还有进口车,走进寻常百姓家,也停在律师事务所的门口。90年代初南巡谈话以后,律师开上“好车”的就大有人在了。除了一般的轿车以外,一些追求个性,标新立异的律师,也开上了越野车,有商务范的律师会选择开一辆商务车,车上除了自己还有助理和实习律师,车大一些,装的满满都是材料和案卷。还有少数律师,选择一辆面包车,车上喷上自己律师事务所的名字联系电话,车开起来是自己流动的办公室,也是一道另类的风景。
去外地出差当然也要选择搭乘国内航班,这些年高铁发达了,选择坐高铁的律师也不在少数。很多律师界的空中飞人一年下来,要飞很多公里,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去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办理法律事务。虽然不一定准确,但衡量一个律师是不是受到一定的认可,看看他每年飞行的公里数就知道了。一般来说飞的多,说明他的业务就多,当然,律师做到一定所谓的层级,可能他就不再“飞”了,毕竟出差是件很辛苦的事情。
而很多律师的日常出行也在返璞归真,开大奔或者宝马,不再是一个律师成功的表征,比起一个人丰富的内心世界,任何的物质都是微不足道的,把脚穿进鞋里,路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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