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三批”,最有瑕疵的就在《判断力批判》,主要反映在美学论述方面。就现在关于审美机制的普遍认知水平,“愉悦说”早已很少有人再会接受。
上世纪八十年代上海人看电影有一句话叫作“看《卖花姑娘》要带三块绢头”,而且连看几遍“哭此不疲”,他们是为“愉悦、快乐”去的吗?怎么解释大量的悲剧审美?更何况随着文艺创作手法的发展创新,那些巨量的悬疑、惊悚、凄丽、魔幻、荒诞、壮美、崇高、哲理、等等文艺作品审美,带给你的是简单的愉悦、快乐吗?看来关于审美机制这件事情,并不像康德所说的(或者翻译的)那么简单。
“美”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于“美”的本体论——《美的本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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