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看到这本书的简介时,我被吸引了,我想知道男主是怎样的渣男。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前几页,我都能想象到后面的感情戏。男主游走在各类女人中,不断伤害那些爱他的人。有一天他遇到了命中注定的真爱,真爱让他体验到曾经他伤害过的人的感受,男主开始反思自己了,最后他为了这个世人眼中可能不起眼的一棵草,放弃了整片森林。
最后,如果作者想让读者们高兴的话,他会让男主和真爱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子,最后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如果作者想让读者们惦记这个故事,他会设置男主和真爱分开了,两人老死不相往来或者其中一方去世的戏码。所以在我读前十页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这样的故事怎么会成为畅销书,并获得各种大奖的?
没想到我再往后看了十几页,当看到埃塞尔的故事,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做《好想爱这个世界啊》。这不是为男主而取的书名,这是为书中每一个表面活得光鲜亮丽内心挣扎的人们而取的书名。
当我看到男主罗宾第一次与新闻部开会的场面,我只是有一点点震惊。但紧接着,当IBC老大第一次引荐罗宾与IBC总裁丹见面时,在丹反对罗宾的新节目计划时,他说道“我不是来舔你屁股的。我来这儿是要把新闻做起来。可能你的任务是做着看其他广播公司火了什么节目,然后抄一份工作。那是你的路子,不是我的!”这句话让IBC老大的眼睛都亮了。我的眼睛也亮了。
作者在这之前铺垫的丹在开会前的想法,加上这一幕,让我彻底为男主折服了。本来我以为男主受女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英俊的外表和虚有其表的工作能力,但没想到他是有工作能力和态度的,所以他能获得顶级模特阿曼达全心全意的爱,一点也不稀奇。
作者的写作手法也非常特别。比如在几十页的时候,作者就简述了男主从小的梦想是做记者,虽然父母反对,人生曲折,但最后还是走上了这条路。但我那时候以为这是他无法对任何女人动心的原因。
直到我在后面看到,在某个早晨,他和深爱他的阿曼达推心置腹聊了一些心里话,他劝她不要把心思都放在他身上,不然她就不是他最在乎的那个人了。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一种男人心理,非要希望自己对象是不可捉摸的才能保持对对方的兴趣。而男主为什么封闭自己的内心,在后面的故事里还会再一点点吐露真相。
本书作者真的很厉害,她写的人物形象都很丰满,故事情节娓娓道来也让人想一直看下去。最关键的是,书中人物发生的场景,正是我们大众感兴趣的电视电影圈。我觉得作者可能是混这个圈子的,不然不太可能写得这么真实。
如果你想从这本书中看到爱情,你一定会失望。这本书写了事业,写了友情,写了人们纸醉金迷的生活,唯独没有写到爱情。每个人经历的故事和结局,暴露了他们的人生选择。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很好。
最后祝读到这本书的朋友们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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