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亚特兰大,看似在写爱情故事,实则在各个方面写出了社会巨变。作者以女性角度来描写战争,描写了女性留在后方的家里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
故事中的女主思嘉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人物。既遗传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又自小受到母亲良好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
爱她的人,觉得她敢爱敢恨,对那些束缚女性的条条框框,她不屑一顾,勇于冲破桎梏,她与传统观念捍卫者们格格不入。
思嘉的信条是:不管战争把原有的美好生活变得多么面目全非,不管社会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她都要不惜一切代价生存下去,她竭尽全力保住塔拉——那是在她陷入困境时会给予她力量的土地。
那是一个对女性行为要求极为苛刻的社会,尤其是上流社会的女性,要让先生们欣赏,就必须伪装自己,隐藏真实的自己,不管这个女孩多么聪明,多么有主见,她在男士们面前都要表现得很柔弱,很无知。
她们最好是胆小如鼠的懦弱女子,一见到老鼠就跳到凳子上;一听见令人惊愕的事就要晕过去;在别人家吃东西要像小鸟一样少,哪怕是别人的宴会上有许多美味佳肴而自己也很想品尝;对先生们说话要表现得尽量无知,即使她们认为先生们其实很愚蠢,她们也还得假装崇拜他们的样子,要不时违心地对先生们夸上几句。
因为这么做才合乎上流社会的习惯和所谓的美德,才能找一个体面、尊贵、有钱的丈夫;而一旦结了婚,她便成了男人的附庸,成了生儿育女的机器,而结了婚的女人自己亲自打点生意,就算她的丈夫是个很不精明的生意人,那也是离经叛道的行为,是绝对行不通的。
然而,郝思嘉对这些做法嗤之以鼻,对所有这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所以讨厌她的人,认为思嘉自私自利,有的只是小农意识和卑劣狡诈的伎俩。说她除了爱惜自己的皮肤、土地和钱财以外,什么也不看重。她总是手里抓着这个,眼里又觊觎另一个。她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士兵,洗劫了他的尸体,结了好几次婚,购买锯木厂,剥削囚犯的劳动,行使欺骗术,无情地把好几个人送上了西天。”
故事发生的时代,女性经商,打败竞争对手,简直是大逆不道了。在十九世纪的思嘉有了超前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也从另一个层面展现出社会的巨变。
我是喜欢女主的,也许她不择手段,然而战争强加给女性的却是那么的残酷。战争伊始,女人们对战争无条件的支持,她们怀着崇敬心理,支持着自己的家人、爱人上战场,失去亲人后,她们还来不及伤心,便开始了艰难的家园重建。
思嘉,能够克服失败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不畏困难,不仅重建了塔拉,还负担着自己的小姑子,也是曾经的情敌,还养活着一众对她的行为感动鄙夷的亲眷们。她带着责任,重新前进,成了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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