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打了篮球,膝盖处胀痛得厉害,就算知道我的膝盖已经不能打球了还是忍不住,可能这就是热爱吧。所以,我热爱文学吗?和篮球相比?以前肯定是没有的,如今应该是不相上下,可能再过不了多久文学就会占了上风。老了嘛,怎么还能整天蹦蹦跳跳地和一群小年轻去争个输赢呢。
衰老真的很可怕,真的需要修炼些其它技能。健身,老了看起来不猥琐不惹人厌。学点艺术文学,总算人家评价能说这人有点内涵,不然光剩那腐朽的肉体,多惹人嫌。老了若能变成只猫就好了,至少怎么都讨人喜欢,不理人还被说成有个性,也有人甘心来为你铲屎,做只猫上辈子得休多大的福分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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