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份的一天,我一如往常洗完了所有床单,晾晒在阳台上。就随手拿起洗好的樱桃,边吃边看向窗外。
我是被楼下的吵闹声吸引到了,想看一下发生什么事情。
楼下是一个五米宽的马路,是公交车必经线路。对面一楼是个菜市场。上午九十点钟,有不少买菜的,将车随意停在市场门口,就进去买菜了。
车一多,就堵住路口,大公交车无法转弯了。只能按车喇叭,可是按了半天,没有人出来挪车。
公交车司机就怒了,下来找轿车司机理论,这样就争吵起来。
我看了一下,就明白了大概。觉得国民素质还是有待提高的,但凡有一点同理心,就不会这么做了。开名车怎么了?还不是社会垃圾一个!
我也没有看下去的兴趣,抬头,关窗,准备回屋内看书。
这时,我明显感觉到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感到很不自在。
心想,什么人?这么看人真的很没礼貌。
我转身回屋看书了。可是我又看不下去,我很想知道是谁这么无聊。于是,我放下书,慢慢挪向阳台,在窗帘的掩护下,我仔细找寻目光的来源。
是对面五楼的一个男人,他家的阳台,正对着我家的阳台。
可惜我是个近视眼,又不爱戴眼镜。所以几乎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清大概轮廓。也就1米78左右的身高,体态偏瘦,肤色较深。
年纪应该不小了,头发看起来很稀疏,但是没有达到“地中海”的程度。他悠然坐在自家阳台上,手臂搭在窗框上。一会儿看看楼下的吵闹情景,一会儿又看向我家阳台的方向,一会儿又看向天空。一个闲看风景的人而已,我太多心了。
大概刚才我吃樱桃的时候,手里的玻璃碗映着通红的樱桃,吸引到他的目光。所以才看了很久吧,我真是太敏感了。
自嘲地笑了自己一下,回去安然看书了,很快忘了这件事了。
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我一如惯常的在阳台另一端的小厨房里煎炒烹炸地准备晚饭。
家伟每天的晚饭必然要有肉或者是鱼。做肉我是拿手的,可是鱼,我真的很嫌弃它的腥气。
可是家伟爱吃,没有办法。只能多戴几个一次性手套,将鱼剖开,取出内脏,然后洗干净。因为讨厌那股腥气,所以我的头总是抬得高高的,手上动作就特别慢。
为了这条鱼,我至少要花半个小时才能清洗干净。
然后将锅里油烧热后,将鱼丢进去,小火微煎一下。再把提前准备好的调料汁倒进锅里,加上点清水,煮一会儿。差不多熟了的时候,大火收汁,撒上葱花香菜放在一边,等家伟回来自己盛。
我只会这一种做法,而且全程尽量避免手碰到鱼,自己也觉得辛苦。
我慌里慌张地在厨房对付着这条鱼,窗外投来好奇的目光,一直盯着我看。我不满地看回去,结果那个男人下意识地躲在窗帘后面,我更加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我心里开始觉得厌恶:这种偷窥行为可不道德!
可是我的确很忙,他爱看不看吧。
一会儿厨房的温度就升高了。我也想早点弄完菜,可以回屋里凉快一下,喝口茶。也就没把那双眼睛的事儿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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