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无路可走了,你们需要我怎样都行,你们让我跪下、趴下都可以” 昨天冲上热搜的是这位曾经红极一时的偶像,本来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但一不小心走错了,投资了个丽江雪山文化小镇,把多年老本都赔进去了,现在被判赔偿承诺出资额4000万,及利息将近2000万。所以有钱人,有有钱人的烦恼。没钱的人,没有这些巨额负债的烦恼。当然这录音是真是假,现在还不知道。当事人没有正面回应,即便是真的,我觉得不回应也就罢了。这个世界上很多现象都可以真假难辨,唯有现金流这东西不太会骗人。只要现金流断裂了,多漂亮的报表项目都经不起任何推敲。
这几天在学习关于哪些债券可以投资的分辨标准。老师说,只有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债券才是优质的债券,即便是附有抵押权的债券,如果偿债能力有瑕疵,也尽量不要碰。
这条标准应用在这个4000万的诉讼项目上应当是可以验证为真的。
事情的经过如下:
2012年,泰和友联公司与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出资6000万元换取10%股权,并且在3年后即2015年项目期满收回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2015年4月,李亚鹏和哥哥李亚炜、控股的北京中书控股有限公司对即将到期的债券作出承诺:最晚于2015年12月25日前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李亚鹏及中书公司以其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股权担保。
去查了一下雪山文化小镇的注册资本是2.615亿元,其中李亚鹏认缴出资7279.23万,阳光100任教出资8106.5万,北京中书控股认缴出资1729.65万元,李亚炜认缴出资91.5万元。也就是说单是李亚鹏认缴出资额是大于债权4000万元的,以将近两倍的股权作为担保的4000万元债务,缺无法到期偿还,而且已经过了5年,连利息都没有办法得到偿还,更不用说本金了。
为什么两倍股权保障的债券缺无法得到清偿呢?第一个是雪山文化小镇的还款能力实在是没有,这个小镇是个房地产项目,从2008年开始成立,一个劲往里面投钱,建了几百套别墅,就是没卖出去过一栋。所以这个公司的偿债能力是没有的。而且作为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的李亚鹏所投资的其他3家公司,注册资本加起来总共250万元,即便其他几家公司有变现能力再输血进来,能力也是微乎其微的。就算再深入挖掘李亚鹏的其他收入,也是非常不稳定的现金流入业务,比如电影电视的数量,广告的数量,综艺节目的数量,也是非常不好量化,而且是可以将收入其他渠道规避当前债务的。所以在分析他的偿债能力的时候几乎可以不用考虑。
综上所分析,债权人能收回这个4000万的可能还是蛮小的。
当然了,对于顶级流量的明星来说,也许直播带货几天就能挣回来了,也许再搞一部卖座的电影又翻身了。
此文仅仅是印证一点,债券的安全性应当由企业的偿债能力来衡量,而与抵押品无关。
也跟流量明星无关。希望不要被粉丝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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