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作为一种文体艺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成为一种涌动的文化势力,席卷各种屏幕,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文化必需品。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喜剧本身固有的意识形态在各种各样鲜活搞笑地情节中展现出来。传统意义的喜剧官方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夸张的手法、巧妙地结构、诙谐的台词及对喜剧性格的刻画,从而引入对丑的、滑稽的予以嘲笑、对正常的人生的美好的理想予以肯定。
贾平凹的《高兴》在我看来是一部黑色的、压抑的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极力描绘主人公刘高兴为了成为一名城里人而游走在城市的最低端,自我想象、自我描绘的内心世界。其质朴、豁达,地方色彩浓郁的语言特色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减少许多压抑的情感。但它始终是一部让人高兴不起来的小说。
在《高兴》中,主人公刘高兴把自己的肾卖给了城里人,并在自己的潜意识中笃定这种生理上的联系会成为他未来翻身的筹码。事实的确如此,韦达的出现,让刘高兴更加相信,自己的坚持是正确的,他也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脱离最下层的处境,得到尊重,融入这个繁华的、迷乱的城市中。在浅薄的表面上看,贾平凹的犹疑是,道德和情欲的交锋,这一点,在故事发展中也体现出来。妓女孟夷纯的出现,让刘高兴在自己的意识形态中更确定自己“城里人”的身份,与村子里的人——他所认为的一直活在愚昧中的人,划清界限。这种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想法在贾平凹一贯淡定的笔致下更让人战栗。
然而在改编的电影中,这部令人心情沉重的、发人深省的小说,最终以美好的结局告终。各种不符合故事情节发展的角色被抹,各种不符合故事结局的情节被抹。似乎这样的改编让观众深深相信,不管眼前的生活多么困难,只要怀揣自信与向上的精神,总能得到上帝的眷顾,而这种眷顾,不在乎你的社会地位,你的人生经历,你的个人能力,只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美好生活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似乎这样的诗和远方,更偏向于个人内心的执念。
在这个角度上,喜剧的特质似乎变得极少,观众看了那些角色的窘态获得一时的快感,这样高兴的氛围又像昙花一现,情节一闪而过,观众的情感也一闪而过,最终没有带来什么刻骨铭心的批判与反思。喜剧的精华没了,凭空架起的思维方式,显得干瘪没有养分。
影视剧在一定程度上的改编是合乎情理的,毕竟小说中构建出来的意识形态与电影的市场导向会有大大小小的差异。但作为艺术,自身的本质无论形态如何转换都是不容改变的。喜剧本身所要阐释的批判性真是一个作品的灵魂所在。当然,作为局外人,我们无法去评价这种改变是好是坏,这里也没有一定的标准。但能确信的是,失去灵魂的喜剧最终不会引起共鸣,强扭的“高兴”终归不会得到永久的笑声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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