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花瓶(四)

花瓶(四)

作者: 申学兵 | 来源:发表于2018-07-30 16:26 被阅读18次

    4、男人在这个偏僻闭塞的小镇开了个缝纫店,附带理发,由于种种原因,生意冷清,入不敷出。夏静秀和我一样住着个单间,房租四十有五,加上生活费,每个月没有四五百元是应付不了的。没有生意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这笔钱,他们在旅社做饭,大鱼大肉的让当时在镇政府食堂吃饭的我暗吞口水。男人对夏无微不至,无论刮风下雨,准时八点钟从店里跑过来敲响夏的房门,打好洗脸水漱口水让夏洗漱,然后马不停蹄的做饭。夏在他的服待下简直到了衣来张手、饭来当口的地步。每次看着这个男人一脸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如一条老黄牛般的从我门前经过,心里总是充满了鄙夷不屑。我觉得男人做到这地步已经象一条没有脊椎骨的软体虫,彻底丧失了男人的尊严。男人自然听不到我的腹诽,依然兴高采烈的忙碌着。

    男人有一个伙计,每天早晨两个人合用一支没挤牙膏的卷了毛的旧牙刷,一块乌黑破旧的脸帕。男人只有两条裤子,一条历史悠久可进博物馆的旧军裤,一条已经泛黄的白平板布的裤子,只有一双袜子,洗了之后便只能光脚塞进那双变形的皮鞋里。如此寒酸的他对夏静秀绝不吝啬,因为我发现夏静秀每天零食不断,并且在短短的、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添了两件相当不错的衣服。我想,任何一个女人能够得到男人如此宠爱,一定会死心踏地的跟他、爱他、把一切交给他……。然而世上并没有那么多想当然,我很多次听到夏静秀房里争吵撕打声,总是看到那男人气急败坏的从夏静秀房中或被推出或自已走出来,然后蹲在楼梯口狂吸那种两毛五分钱一包的劣质烟。这个时候我便想到一个外国混帐老头说过的一句话:“当你去见女朋友时应该一手拿着玫瑰,一手拿着皮鞭……。”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夏静秀就住在我隔壁,而我的房间正对着楼梯口,天气太热的关系为了方便空气对流,我的门窗除了睡觉的时候都是敞开的。再一个,对一个漂亮的女人哪个男人没事好奇之心呢?我常常为这个男人呆在夏房里而懊恼,为夏将那个男人赶出来而欣喜,甚至无数次幻想过敲开夏的房门……。可是我能够敲开夏的房门吗?我不免反躬自问:论外表、身份我是在那男人之上,可是我无法做到他那种卑躬屈膝、丧失一个男人起码的自尊去取悦一个女人,我觉得情欲不是人生的全部,人生中还有太多美好的事物值得自己去追求。夏不过是人生长河里的一朵浪花,我怎么可能为了一朵浪花而失去整条河流呢?现在我在做大事业,开矿一旦成功我就是财大气粗,人人羡慕的矿老板,我还有个身份是作家,虽然文学没有带来财富,可一样是身份的象征,是我不同凡俗的标志。凭此两点,最美的女人我都可以娶到吧!何况,夏虽漂亮,却是朵带刺的玫瑰,并且这玫瑰还是镜花水月,可以看到,都无法攀摘。我抑制住自己的欲望,并想将之遗忘,可就在这时,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花瓶(四)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avfv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