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离婚

作者: 王秀美心理咨询师 | 来源:发表于2019-12-04 20:39 被阅读0次

    网上有消息说张亮离婚了,都两年了,一直藏着掖着,这次之所以公开发布声明,是因为被人拍到与疑似新女友在一起。各种评论、各种声音都有,大多数的评论都认为离了就离了,为什么要隐瞒?为什么不能广而告知?

    当然也看到另外的消息说,人家只是假离婚,属于家庭内部安排,是为了补办婚礼。

    联想到几年前,白百何两口子也是隐瞒了几年才公布早已离婚,也有很多网友口诛笔伐。

    大家对名人的婚姻状况如此的关注,这是什么心态呢?从心理学的角度如何看待,如何解释呢?

    初冬

    特意百度了一下什么是隐私?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

    隐私,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就产生了。只要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愿意公布就可以公布,不愿意公布,其他人无权干涉。那么婚姻状况是否属于隐私呢?名人的婚姻状况是否属于隐私呢?离婚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呢?名人离婚就一定是不道德的吗?名人的婚姻不能维系时,可不可以离婚呢?离婚就一定是不道德的吗?就一定存在着谁对谁错吗?

    我个人觉得这涉及到三个问题,包括婚姻,爱情和离婚。

    婚姻是男女结成夫妻关系的行为,是家庭成立的基础和标志,婚姻关系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即婚姻是按照一定的法律,伦理和习俗规定而建立的夫妻关系,是一种特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

    婚姻的行为决定于婚姻的动机,婚姻的动静一般来说有三种,既经济繁衍和爱情。有学者认为,上古时代,经济第一,繁衍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代,繁衍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社会,爱情第一,繁衍第二,经济第三;后现代社会,经济第一,繁衍第二,爱情第三。

    离婚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彼此心理的不协调、背离或对立,会造成双方的心理冲突,心理冲突往往是离婚的原因和前奏,而离婚往往是心理冲突激化的结果。

    离婚的原因有经济、社会、生理方面的,也有心理及其他方面的。

    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

    从婚姻的动机看离婚,如果婚姻的动机主要是经济动机,而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经济不能协调的时候,就有可能导致离婚。同样,如果婚姻的动机是其他方面的,而两人在婚姻中,原有的动机不能协调,产生冲突,又不能产生新的动机,或者产生新的协调,那么也可能会导致离婚。

    即便婚姻的动机是爱情,维系婚姻也不见得非得依靠爱情。因为爱情的定义告诉我们,爱情是一种强烈的形式,而婚姻是一个过程。一种强烈的形式,能在一个过程中一直保持强烈吗?

    那么,这样看来,结婚是正常的,离婚也是正常的,爱情会消失也是正常的。那么,既然这些都是正常的,一个普通人的婚姻的成立,解体都可以被理解,被接纳。那么一个名人呢?是不是也可以被理解,被接纳呢?幸福的婚姻可以维系,不幸福的婚姻也必须要维系吗?无论当初婚姻的建立经过了多少磨难,多少挫折,多么的不容易。如果到最后免不了要走向解体,就一定存在着是非黑白对错吗?

    如果一个人的婚姻状况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并无关系,就属于自己的个人隐私。一个人保护自己的隐私难道不是应该的吗?即便是名人,是公众人物,也应该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吧?因为即便是名人,是公众人物,也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名人、公众人物。

    在我身边,有朋友离婚八年,都没有告诉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任何人,直到他再婚,才被知晓,我们也都觉得能够理解。那么,放在公众人物身上为什么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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