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齐老师的年度共读赋能营里,听到齐老师给我们分享的《富兰克林自传》。于是对这位名人产生了兴趣。
以前上学时只知道他发明了避雷针,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发明家。
听了齐老师的分享,才知道他还是一个非常爱读书也爱写作的人。曾经在他哥哥的印刷厂里当过学徒,偷偷用笔名给哥哥印刷的报社投稿。
后来他开办了自己的印刷厂,还用自己的藏书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公共图书馆。不仅如此,他还创立了美国第一支救火队,建立了一所公共医院。
他还创办了第一个青年自学团体“共读社”,每周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交流哲学、科学、文艺等方面的问题。这个团体后来发展为美利坚哲学会。由此可见富兰克林是一个非常博学又有大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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