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对于大学生来说,也许觉得这部法律很陌生,国家安全,这话题太大了,与咱们普通大学生的生活,离得太远。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近年来,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所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大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
4月15日为我国的国家安全教育日下面,我们就跟着2015级第三教育班团总支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问题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咋来的?答: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了解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二:什么是国家安全?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问题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答: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 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问题四:什么是12339?答: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说起危害国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CIA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90后廖某因为受QQ好友的蛊惑,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舰号来获取报酬,触犯了法律。
敌特就在身边,泄密就在瞬间案例二: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事后以上人员均被法律制裁。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电光学院学生第二支部153党小组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必当牢记青年大学生的神圣使命,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始终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用坚定的信仰维护国家安全。
信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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