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规矩矩的练习与演奏,可以让自己进步更快,学琴之路也能“走”得更稳。但“规矩”过头了,同样也成了对学琴者的“束缚”。
比如,当我们处理一些乐句或乐段的内容时,此时如果仅仅按照乐谱上的演奏记号去“执行”,其实是“不太够”的。
语言的尽头是音乐,一个乐段的音响效果,如果想要达到很有“层次感”、“感染力”,甚至是“震撼力”,则必须要演奏一些乐谱“之外”的内容。
这里的乐谱“之外”,一是指各种演奏记号没有标记出来的“新内容”;二是指适当改变原先的演奏记号,以自己的理解进行新的处理。
因为仅靠一些演奏记号,比如“渐强渐弱”记号、“重音”记号、“渐慢”记号等,想要将作品演绎得“立体化”,还是不够。
另外还有很多细节的处理,都无法用言语形容,自然也无法用演奏记号标记出来。
只能用心感受,而后用身体、用对乐器的触感“表达”出来。
只可意会,无法言传。况且每个人对于作品的理解,都会有些许差别,那么此时的练习与演奏,也必须要遵循自己的理解,进行乐谱上的适当“改变”了。
宛与洛认为,只要能将作曲家所要表达的意图,正确“传达”出来,并且不过度夸张与夸大作品的曲风,那这样的“改变”,都是可以的。
想要使演奏的作品更有“层次感”,最常见的“改变”方式,就是“微调”作品中的一些节奏或速度。
比如演奏到一处较为热烈的旋律,想要更具有律动感,可以把每一小节的强拍音符,都加入“重音”记号,演奏时加大些力度。
又如奏到一处较伤感的旋律,虽然乐谱中没有任何的改变速度的记号,但此时为了突显伤感的氛围,可以将这一乐段的最后两乐句,进行“渐慢”处理,改变一下演奏的速度。
虽然从“卡”节拍器作提速练习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演奏不合“规矩”,单从作品的“美感”角度来看,却是合理的。
所以我们要学会在这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既没有太影响基本的作品“框架”,也保证了作品的“美感”与“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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