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城市,初始有些不情愿,但一年的相处后,它又让我难以忘却。
每一次夕阳折射,洒落在略显拥挤的楼房上,窄小的马路,匆匆地驶过几辆车,似乎是喧嚣的时刻,可一切都在那金色的魔粉下变得舒缓,好像一贞贞的照片,在我脑海里悠闲地翻着。
海,对于一个内陆人来说就少见,可现在见着了,坐在车上经过都会嗅着它的独特味道。有一次,跟好友来见它,它也不怕羞,直往我们的衣服里钻,最后索性想将我们永远留下,托沙子兄弟将我们的脚都困住了。海,你可真调皮。
这个城有太多的美,我没来得及说,也不敢继续说。怎么,我怕它骄傲?哈哈,我想独占着它的美,可又摆出来炫耀,我想我真的爱上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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