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参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士论坛,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所做的一切确实是在保护吗?按照原有生活方式已经无法再延续下去的传统文化到底何去何从?是一部分人继续按照原有生活方式进行生活,还是将传统的东西与其他产业结合,摇身一变换汤不换药?或是放到博物馆里展览,让他自生自灭?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保护?对于过去的东西的开发利用我觉得我们做的都没有迪士尼好,被开发的中国功夫、花木兰、都是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现在却把版权卖给迪士尼,心理总是不是滋味,有种失去了的感觉。如果像邹教授说的,既然这些过去的东西无法自然的留存,就说明它自身是有问题的,就让它们自生自灭,这是类似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但是我们为什么还不能放手呢?那是因为这是我们的文化,没有了文化的民族,就像是工业革命时期突然崛起的美国,讲不出人情味的感觉。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哪些关注天空的人,这个民族才有希望,如果一个民族只关心眼下和脚下的事情,这个民族是没有未来的”。
偶然看到了关于赫哲族风情园的一个信息“乌苏里江流域唯一一处体现赫哲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赫哲族民间风情园,于2001年7月4日在饶河县四排乡正式对外开放。四排乡赫哲族风情园占地一万多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00万元,分三期开发。鸵鸟园,2002年,二十多只珍稀动物鸵鸟在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风情园安家。这是饶河县开发旅游项目的又一举措。它们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东北边陲饶河县。”
在赫哲族所在地引进鸵鸟?如果非洲鸵鸟适应良好,还要引进其他动物?我想知道政府的公务员脑子里进炮仗了吗?你是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变成动物园,这是你的梦想吗?无论在哪儿你都想开个动物园是吧。那你应该去当园长而不是政府公务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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