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24万制作包装费?
一个跳民间长绸舞的阿姨反应,一个自称是上海世博会的官方组织者又是现在的非遗组织的男性和她讨论如何将他们的长绸舞进行如何的包装,然后再进行什么各种巡演及演出,还说的有模有样。他会随身带一个包,在观察的席间,他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打印各种“所谓的证明”,从各个方面来证明他是曾经世博会的参与者。
比如他的一摞名片中看到有世博标志的名片,据他说有各种这个部长,那个部长,这个著名主持人,那个著名演出家,用以证明自己曾经和这些人有过“交道”,然后便向这个阿姨提出了所谓的包装方案,大致如下:
1. 先进行所谓的包装,由自己的合作公司进行包装,比如在各个媒体进行文字的宣传
2.再者会打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志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说这是由官方授权,以后自己的活动可以使用这个标志
3.再说可以给这个被包装的人的文章放进书里,而这个书会有国家图书馆进行签字确认并收藏,鼓吹各种文化的所谓的高度和无价
4.再告知说美国有办事处,可以在美国的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和展示,这样名气就能远播海内外
5.还有就是什么各种所谓的活动会邀请她进行表演,而她的所谓的自己的标识可以像世博的海宝一样贴在各种的物品上,这个的收益就会非常之大
6.另外这个人还会拿出一个所谓的合同,逐字逐句给这个阿姨进行讲解,旁边还有一个胖胖的上了年纪估计有60多岁的胖子,他口中所谓的非遗主任,还有模有样的拿着笔在餐巾纸上记录下这个非遗负责人的话
一套义正言辞的讲解和天花乱坠的方案过后,这个非遗负责人开出了亲情友情亲民价,24万人民币!
阿姨还算没糊涂,被拒绝后“负责人”转身愤怒离开
坐在一旁“看戏”入迷小编不知不觉已经旁听了约两个小时,随着这个非遗负责人和地区非遗主任看这个阿姨没有丝毫的动心,似乎阿姨也略有防备带着两个年轻人一左一右的陪伴,两个年轻人似乎是阿姨的家里人,坐在旁边只是安静的听,一句话也不说,但是看的出两个人似乎在用手机互相沟通着信息,还偶有眼色的暗示下。
在非遗负责人抛出24万的优惠橄榄枝无果后,他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和口吻对阿姨说,你们的这个舞蹈有了我的包装,可以和杨丽萍媲美知道哇,还一边不断询问和确认的问阿姨,你知道杨丽萍哇,你知道梁祝的创作老师哇,知道袁岳嘛,这些都是我的朋友,我都认识哒!
一面又强调如果阿姨支付这24万,得到是什么,得到的是非遗的证书,证书,非遗的认可,这是名留青史的好事,是无价的,同时再次明确告知阿姨,这个费用非常低了,24万而已,她成了非遗,她的商标权啊等等的贴在其他的商品上少说可以卖出上百万,等等
最后见阿姨兴趣不大,旁边阿姨带来的两个年轻人也似乎开始说话出来不接受这样的条件,这个非遗负责人收起文件起身直接说我还有好多事情,没工夫在这里浪费时间变起身而去。
阿姨吐露心声,这样的非遗还不如不做,坑老百姓的钱
在这个所谓的非遗负责人和非遗主任离开后,阿姨身边的两个年轻人和阿姨说这样的非遗明显就是骗子,忽悠人的,非遗怎么会是这么赤裸裸的要钱和在虹口足球场旁边这样的商城必胜客里进行商谈。
这之中不免漏洞层出,阿姨也表示估计还是会有不少人上当的,他去骗骗那些有钱的大老板,也不在乎这二十几万,我们就是单纯的文化艺术的表演者,一个辛苦一辈子的热爱跳舞的一群人,弄个非遗来忽悠人也真的是对所谓包装艺术的这些人寒心至极。
在此只能说希望那些人少忽悠人,踏踏实实的做些正经事,别动不动的拿个破纸来忽悠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人一定不要贪心,有贪念的人会很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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