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和老板办了一单分期,老板当时说送我同学一个碎屏保,手机碎屏了一年内可以免费换新屏,自己不掏钱,是看我面子送的,就加几个利息钱,也不多,几十块钱,同学欣然接受了,也开玩笑说是冲我来办分期买东西的。
就这样,老板和同学去了楼上等候办分期。当时,记得同学很痛快,分期办理的也很顺利,两部手机到手了,很满意的回去了。
六个月过去了,同学手机不偏不巧屏幕碎了,回来咨询我怎么免费换屏,我马上帮着张罗。
问题就出现了,当时办分期时没有加碎屏保,问同学同学说加了,老板则说没有加,和同学说了,没加,问题就处在原地不动了。一个说加了,一个说没有加已经通知了。俩人吵起来了,夹在中间,我一头雾水,当时没在办分期现场,没法辩证谁对谁错。
同学有急事着急处理,说先对付用两天,让我们好好想想到底有没有说送碎屏险。现在想想,同学为了不让我难堪,真得是忍气吞声了。查了所有单据,没有碎屏险,同学手机屏幕也开始渐渐不能用了,去售后维修需要1160元,在小站点维修850,为了保险起见让同学去售后维修,同学说考虑一下,毕竟这事错不在他。确实如此,真的错不在他,可又说不出谁的错。
后来,同事和我说,在我下班的时候,他来过,和老板辩论这事,钱扣了,没享受到权利,屏碎了,没人管,自己掏钱,做买卖没这么做的……老板嫌麻烦,把手机留下维修,当时手机还没有黑屏。
在第二天手机就返回来,说黑屏开不开心,顾客不承认黑屏,没法维修……同学生气了,说是老板故意黑钱的,老板说和她没关系,她就只负责送过去,就这样了……越发的难处理。同学为了不把我绕进去,说修吧,好多重要资料都在手机里。但是钱他不能全付,当时说有碎屏险的,现在钱扣了,没有享受到分期的福利,要谁谁都不同意这事。老板说好……
手机维修的很快,售后联系同学来拿手机,拿走了,钱未给……
老板要我报警!我一脸全懵的状态听完了整件事,没法报。又说,这是我的同学,不报警的话,就得我出钱。我不出。
从办分期到最后给手机这一步,可以说全程未参与。现在这么大得难题,不是报警就是拿钱,出错的不是我,为什么我来承担?同学为不让我为难,全程都是避开我来处理的,而她,事事要把我圈进来。
资本主义的思维我明白,可我选择仁义。
上下级关系,辞职以后就切断了所有,同学,可是我人生路上宝贵的财富。
这么做,不知是对还是错?我觉得我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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