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于右任先生见有人在院内随处便溺,遂手书“不可随处小便”张贴。老先生书法难求啊,所以,很快被人揭走,并重新装裱为“小处不可随便”,这是高人啊,不但得到了墨宝,还把原意化俗为雅了。

这个小处不可随便,低层面上说,有的小节是不能不拘的。不过呢,这得分人,同样的事,有的人会被人称为“洒脱”,有的人会被人称为“傻叉”(或不懂事、没眼色、没教养等等)。为啥会这样?请容许我卖个关子,诸位自己揣摩一下,其实很简单,但我若写明了,怕文字被屏蔽。
小处不可随便,高一层面谈,是涉及个人的修为的。太史公在《史记·循吏列传第五十九》记载了曾为鲁国宰相的公仪休的故事: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公仪休这话,没有大道理,听起来挺实在朴实。在这个位子,自己买得起鱼吃。但是,收了鱼而触犯法律,如果被免了,以后就可能吃不起鱼。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苍蝇专叮有缝蛋。恶始于微,任何恶行,一旦开了头,就会由小及大,最终发生质变,走向不归路。当然,这话还可以反过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个人的修养,是从小处着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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