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快递小哥捡到500万真相#

“快递小哥”这个事件出来以后挺“尴尬”的,毕竟大家持续关注了那么久,韵达公司失查很“打脸”,原本要引导的社会良好风气,要树立的正能量形象演变成一出闹剧,警察蜀黍为寻找真相的大量精力付之东流,尤其快递小哥因为一句玩笑话承受的舆论压力更是不可想象。这出闹剧最后成为典型事件来弘扬诚信,普及网络法律知识,也算是适得其所。作为一民中国公民,对于这件事情我也有一些小的看法和建议。
其一:在这件事情中,媒体和警察方面花了大量时间调查这件事情,一致的初衷可能都是想把事件还原,给社会和公众一个真相。并且这件事在最初看来是一件好事,值得作为典型人物来惩恶扬善,以此来传递正能量,这样本来无可厚非。有不少热心的网友在评论里说“建议公安机关将有关媒体一并拘留”,“都是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制造出来的”,我想说的是媒体的存在就是为了告知公众最新信息,如果有错也是出在新闻的特点_“准确性”上面,并且事件一直在调查和采访中,并没有因为不实而成为积压,所以还不能达到那么严重的境界。
另外,一谈到警察,崇拜和英雄情节都会从我们这些人心中兴中油然而生。而事实上,警察蜀黎很多时候都感到一种无可奈何,他们一开始凭借热血和志向从事了这项行业,想的是伸张正义,施展才干,从此过上了忙乱、顾不上家庭的生活,更加感触的是,他们大多数时间并不能用来好好的去破案、抓人、找线索,解决真正的大案子,反而警察成为社会无所不能的廉价劳动力,任何小事都要被“传唤”,不管是口角纠分,欠钱不还,还是夫妻拌嘴类似的小事情,都极有可能要我们的警察蜀黍来帮忙解决,甚至一不小心处理不当就会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时候这样也就算了,因为本来我们老百姓一般也摊不上什么大事,警察蜀黎本着“为人民服务”的信仰也就替我们解决了,但是像这样的谎称消息,编造谣言的事件发生,这不是浪费警力资源吗?警察如何能够真正的做好职责,如何发挥作用,如何才能做到我们心目中的保护者?我不针对这件事情,只是希望我们能够不传谣,不造谣,尊重别人,珍惜资源,好好的做一名公民,另外普及一下谎报警情的处罚力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希望和我一样的广大公民都能够做好自己,把握好理性和冲动的平衡。
最后,外卖小哥在这件事中即是造谣者也是受害人,一句跟亲戚的“玩笑话”本来也没什么要紧。错在公司找他谈话时一时没有刹住车,可能一时糊涂,为了美好的名声犯糊涂,事件一发不可收拾,持续发酵后,这位小哥也是尝到了苦果。大半个月的采访,被调查,费尽心思的掩饰,不断的编造谎言来圆谎,持续的舆论压力可能比行政拘留的处罚还要可怕。试想一想,除了网络舆论外,这位小哥还要承受邻居、同事、亲人、朋友的眼光和质疑,希望大家不要再对他实施语言暴力。“人非圣贤”,每个人都会犯错,说来说去,也是网络法律意识淡薄,才回会造成这样的闹剧,诚信很重要,与人为善在此时也很重要,正如标题所说,他的路还很长,考虑这点,我们也应当对这位小哥在情感上“网开一面”,让他过上正常的生活。
网络安全和网络自由哪个更重要?这个事件映射出,互联网越来越普及到日常生活,几乎全中国的大部分人已经离不开网络,在这种信息量容量大,信息更新速度快的网络普及时代,网络安全和网络舆论自由无疑是展开了一场接力赛,这则信息显然是由于网络舆论“犯规”,超出了言论自由的理性范畴而碾轧了网络安全一次的典型案例,这也提醒我们一件事情: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尚处于不健全状态,需要引起重视,不断加强网络法律建设。另外,人人心中都应当有一杆秤,砝码为理性,我们自己的价值判断为秤杆,公民应当做到不谣传,不造假,对待事情要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人人都做网络安全的践行者,监督者,才能共铸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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