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喜欢毛姆,是因为他既毒舌刻薄,但内心又极具情怀,待人待事,都怀着厌恶与热爱的双重情感。我比较倾向这种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性格相似。以至于他的人格魅力更加吸引我。
“聪明的作家没有他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我想这独一无二的评价非他莫属。从《月亮与六便士》开始,我就爱上他了。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叫作阅读家的职业,在众多小说作者中,不会再有人比毛姆更加适合。在毛姆眼中一部好小说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1. 主题要能够引起读者广泛的兴趣。
2. 主题应该能引起读者持久不衰的兴趣。他说如果小说只能引起读者一时的兴趣,那这个作者就是个轻率的小说家,因为人们一旦失去关注,这样的小说就会像上个星期的报纸那样不值得阅读了。
3. 小说中的故事应该有说服力,并且有条有理。故事要有开端、中间和结尾,而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必须是清晰严密自恰的。所谓自恰,通俗点说就是能够自圆其说。
4. 故事的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但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
5. 小说中的人物要具有个性,人物的行为应该源于人物的性格。比如:作为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她的谈吐就应该符合一个上流社会女子的身份。一个妓女的谈吐,就要像一个妓女……
6.小说中的对话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该成为作者发表意见的工具,它必须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典型化人物的塑造服务。
7.作者的文笔要简洁,使文化修养一般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不觉得费力。风格要与内容相匹配,就像样式精巧的鞋正适合大小匀称的脚。
最后,一部好的小说还必须引人入胜。
以上对什么是一部好小说的看法来自《阅读是一所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一书中。从毛姆幽默又不失严肃的看法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文字,毛姆的要求是极高的。之所以分享他的看法,是觉得对于爱写作的我们来说真是一种福利啊。当我们写作时,可拿来参考。也许将来我们都能成为优秀的小说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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