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一辆救护车刚接上一位脚部受伤者,随后闯红灯转弯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致使60多岁的车主身亡。
救护车司机称120属于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而死者家属指出救护车没有缓行,也没有拉警报,且伤者伤情不重,不算紧急任务。
目前,事故正在处理中,交警称不久会出责任认定报告。
救护车闯红灯 斑马线上撞死六旬老人_腾讯视频
救护车行驶的路线中视野未被遮挡
路也比较长
按理说留的反应时间足够
并且也未鸣笛减速
冲着电动车直直地撞了过去
司机称
法律规定执行紧急任务可以闯红灯
可以闯红灯≠可以撞人OK?
案例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6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侵权责任法》,相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司机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目前还需等待交通部门的认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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