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不知道这本书有多厚,读完才发现已经到了尾声。感人至深的福贵的故事,花了一上午的时间读完,期间好几次被书里的情节感动到泪流不止。
有时候安静下来会思考一些从来不会去想的问题:人生到底怎样才算是有意义的?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在我工作之前,我想着有意义的一生应该是波澜壮阔的,不应该平淡无奇过完这不长不短的一生。而活着,自然应该带着强烈的目的性去活,不能碌碌无为。而作者余华直接说活着的意义本身就是活着,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就好。看完这本书之后,也是对活着的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解读。
主角福贵也是不免富家子弟的俗套,吃喝嫖赌,懒散度日样样皆有,从地主阶级最终被自己败完家产没落到住茅草房的穷苦人家。妻子家珍的贤良淑德也是奠定了福贵这一生虽然经历身边一个个的离去的痛苦但是也能一直支撑下来。在那个内乱的时代,能够生存下来就是一件很宝贵的事情。
这本书之所以会畅销,主要是每一个情节的场景在作者的笔下似乎让读者看到了当时的场景。就好像自己是一直站在旁边亲眼看见这些场景一幕幕的过去,比如福贵为了让儿子有庆能够上学,也为了让女儿凤霞能够过的更好一点就把女儿送人的那个场景,在凤霞跟着别人走的时候回头望着父亲的时候,这一幕也是十分的催泪了。但是不到两个月,凤霞就自己跑回来,半夜敲门的时候,那种分别多日相见的心情,福贵第二天将凤霞送到那家人门口的时候,最后还是舍不得将凤霞背回了家。那个年代的孩子是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才能和自己的父母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啊。
福贵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最后又是包产到户。只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家珍的身体是越来越差,能做的事情越来越少,经常跟福贵说:我是不是会拖累大家了?每次描写家珍的环节总是心疼不已,家珍本身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本身可以不遭受这些苦,但是她跟着福贵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为他育有一子一女,直到最后要走的时候也说:这一辈子也不算亏欠你了,下辈子还要跟你一起过。读到这里只想说:得此妻,真是福贵莫大的福气了。
最伤感的还是有庆的那一段。因为从家里到学校二十几公里的路,来回就是五十多公里,每天这样走来走去,而且他还不是用走的,必须用跑的,不然肯定会迟到。每天清早起来先是割草喂羊,然后吃饭跟喝水一样一下子吃饭赶紧跑去学校,因为跑所以鞋底很容易烂,被父亲说了之后,有庆无论是夏天还是下雪天都光脚跑去学校,因为这个有庆在学校举行的跑步比赛里还拿了第一。体育老师很喜欢有庆,特意来家里跟福贵说可以去国外跟更多人的比赛,但是福贵听了这句话并不高兴而是生气的对有庆说:让你去学校是念书的,不是去跑步的。有庆也只能点点头。
县长夫人也是有庆在的学校的女校长,因生孩子大出血,于是让学校的孩子们全部去献血,而孩子觉得可以为校长献血是一件特别光荣的事情,各个特别开心,有庆还第一个跑步到了医院开心的跟老师说,我是第一个到的,老师还批评他不遵守组织纪律要排队一个个来,于是有庆很不开心的排队等着验血,在他前面排队的那些学生一个个的血型都匹配不上,到了有庆的时候偏偏就符合了,于是那抽血的医生把有庆当做血袋一样,几乎将有庆抽干了,直到有庆晕倒在地才停止。那时候的有庆十三岁,瘦的就跟一捆干柴一样了。当福贵赶到医院时只看见有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默默的把他背回了家埋在了他母亲的身边,但是这件事情福贵一直瞒着家珍,他怕家珍听到这个消息会受不了打击。
有庆的离开,凤霞与偏头的二喜幸福的结婚,凤霞为生孩子最后也是在那个有庆离开的地方离开了,到家珍平静的离开,再到二喜带着儿子苦根到四岁,二喜在搬运水泥板时出意外,最后是福贵单独带着苦根在村里生活,只是这一家注定没有能够继后的人,苦根在七岁的时候也离开了福贵,福贵最后还是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了。
福贵的这一生,坎坷不平,被抓起充了壮丁的时候没有被大炮和枪弹打死,已经是注定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福贵不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吗?只要能活着,他这一家就还有希望,还能走下去。其实越是简单纯粹的目的,越是难以实现,才会让福贵充满了离别和痛苦,在那个非战乱但是饥荒的年代,一家人可以幸福的围在火炉旁聊聊天已是莫大的幸福了。
现在回想,人生要那么多意义做什么呢?每天是开心的,身边的人是幸福的,这些简简单单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好。只要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没有让自己去后悔的余地,不就已经足够了吗?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人生坐标,每个人的坐标点也是不一样的,过好自己简单快乐的生活就是这一生的幸运了。
每次看完这类的书或者电影或者事件,总是无比庆幸作为中国人,生活在这么安稳和平的年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奢求的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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