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说,“写一种喜欢的植物”这样的命题对于我来讲,是有些难度的。因为直到此时,我想不起来任何一种喜欢的植物,毫不夸张地说,连脱口说出几种植物都觉得有些困难。似乎从来没有仔细观察和思考过有关植物的问题,更谈不上感情。这么想来,这个领域对于我来讲,的确算盲区。
如果让我自由选择写作内容,恐怕断然不会写这个领域。
周国平曾在文章中写道,写文章一定要写熟悉的,愿意写的东西,这样才能有感而发,从而打动别人,引起共鸣。他的观点,我非常赞同。
那么,我今天还要不要写这个话题,当然得写。俗话说得好,入乡随俗。既然来到写作班,服从老师的教学安排是基本的礼貌和尊重。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偶尔挑战一下不熟悉的领域未尝不是好事,如同喜欢吃大鱼大肉,偶尔来包方便面,即使不那么好吃,也感觉新鲜。想到这样,我突然有点迫不及待。
那就写写玉米吧,玉米是植物吗,是的,我刚刚百度过。
玉米的种植通常是成片的,叶子翠绿,薄而舒展,呈椭圆形,两头尖。玉米苗长到一尺左右高,它的姿色会初露弥端。走在地头,远远望去,一株株嫩苗亭亭玉立。如果有点微风,叶苗轻轻摇摆,仿佛是穿着绿色纱衣的舞女跟着音乐翩翩飞舞,轻柔而妩媚。过些日子,小苗长高了,稚嫩一扫而光。叶片面积明显增大,中间的杆类似于竹子般挺拔而均匀,大有直入云霄的气势。最令人欣喜的是,玉米苗上终于结果了!小玉米被层层外衣紧紧包裹着,一端连着主杆,一端微微向上抑着,介于叶子和主杆间,一幅欲擒故纵的样子。这时候如果有微风吹过,那景象是很壮观的。叶子们随着体积增大,互相之间最易相触,微风下,它们不但依旧摇摆,还发出很响亮的“沙沙”声。仿佛彼此之间手拉手跳着集体舞。
玉米成熟后,摘下来,玉米粒颗颗紧密团结,显得亲密而强大。
玉米是粗粮,多吃益善。
每到夏天,想到快能吃新鲜玉米了,总会瞬间急不可耐。我喜欢玉米的口感,温软香甜,很美妙。
我喜欢吃玉米并非为了健康,是那种毫无理由的喜欢,如同喜欢一个人,说不出原因,就是喜欢。
今天晚上煮了几个玉米,是秋天储藏在冰霜里的。拿出来煮煮,依旧美味。
晚饭后,自言自语,今天写什么植物呢?猛然想到,可以写玉米啊,上网查,玉米果然是植物。这也算是冥冥中的一种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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