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已经整理了不少老师的小说讲座课程了。
还有几讲就完全整理完了,一鼓作气,我继续进行学习与整理啦!
讲师:张楚
学习及整理者:疏雨圆荷
讲师简介:张楚,1974年生,唐山人。在《人民文学》《收获》《十月》《当代》《中国作家》、《山花》等杂志发表过若干小说。著有中短篇小说集《樱桃记》《七根孔雀羽毛》《夜是怎样黑下来的》《野象小姐》等。
老师讲课主要内容:
很多人在写小说的时候呢,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写出人物的丰富性?怎样创造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怎样让故事和人物扣人心弦呢?
老师认为,这些问题的核心都涉及到怎么理解人物,怎么塑造人物。
接下来,张楚老师就用了三节课的时间跟大家一起探讨下塑造人物的相关问题。
这节课呢,老师和大家探讨一下怎样进行人物设定,老师会讲两个要点。
一是怎样理解主要人物。
二是做好主要人物的六个维度。
首先,老师讲了什么是主要人物?
小说中的人物呢,可以简略的分为两类: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
那么,小说儿无论长短,都会有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
按照一般的写作惯例或者是写作条规来讲,短篇小说的主要人物一般设定为一人,因为短篇小说呢,字数有限,没有多余的小说空间去塑造或展现更多的人物。
那么,中篇小说主要人物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两个或三人。
那么主要人物之间呢?他会有矛盾。小说的主要任务呢,是设置矛盾,解决矛盾。
人物之间的关系呢,它呈现出一种波谷——波峰——波谷的状态。
长篇小说的主要人物呢?他一般呢,不会超过五个人,你比如说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真正的主要人物只有一个,那就是艾玛。
大家都知道的,《红楼梦》的主要人物是两个,贾宝玉跟林黛玉。
托尔斯泰《复活》的主要人物呢,是涅赫牛多夫和马斯洛瓦。
《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主要人物,我个人认为是五个:
阿廖沙,伊万,德米特里,他们的父亲老卡拉马佐夫,以及格路深卡。
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通常呈现出交叉性、复杂性和多变性。
人物关系的多重变化,是长篇小说很重要的一个层面。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呢?他应该是典型人物,是小说家把现实生活中的不同人物原型提炼加工而成的。它是万火归一。
那么,通过典型的人物形象提炼生活,反映生活更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你比如说德莱塞写《欲望三部曲》,那么原型呢?就是资本家查尔斯。
素材全部来自德莱赛,在芝加哥当记者时搜集的关于查尔斯的报道。
鲁迅的《药》的写作灵感,我们大家都知道是来自秋瑾被杀害的这个社会事件,而美国作家卡波特的《冷血》,这是一部非常棒的长篇小说,则完全取材于堪萨斯州,霍尔科姆村的一桩谋杀案。
很多小说的名字啊,都是以主要人物的名字命名你,比如说《安娜卡列尼娜》、《卡拉马佐夫兄弟》、《赫索格》《简·爱》《爱玛》《金瓶梅》。
对小说主要人物的要求呢,就是他们必须有个性,要去扁平化。
这种个性可以分为主动性,人格和被动性人格,而无论是哪种人格呢?他们的性格发展都要有层次,不能是一条直线。随着小说的情节发展呢,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出多样性。
比如说以《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的这个阿廖沙为例,那么他出场时呢,是个前程单纯。圣徒一般的基督徒,但是当左西马长老死后呢,他这个步入社会,变得世俗起来。为了解决各种矛盾奔走于亲人,朋友和陌生人之间。
还比如说我们熟悉的射雕英雄传郭靖呢,从一个愚钝少年慢慢成长为一位胸中有大义。耿直成熟的中年侠客。他的精神曲线也呈现出一种递进的上升状态。
我觉得小说家呢,应该是窥探者和记录者。
优秀的小说家要有第三只眼睛,这只眼睛能够窥视到事情的真相和人物真实的心灵世界。优秀的小说家叫做人类心灵史的忠实记录者。
下面,老师谈了怎样从六个维度做好主要人物设定。
第一个维度呢,就是要设定人物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那么小,说应该设定人物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确保小说人物的真实感。也就是说,人物生活的环境会影响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
比如说《包法利夫人》中的艾玛,她呀,是一个外省的农家姑娘,漂亮知礼仪,在13岁那年呢,她被父亲送到修道院读书。在修道院呢,他学过刺绣,也学过弹钢琴,还读过很多骑士小说。修女们呢,一直认为艾玛有灵性。有前程,可修女们很快就发现了他的另外一面。
小说中写道,在他奔放的热情中,却又有讲究实际的精神。
他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诗句,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
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矩律越来越反感一样。
艾玛,离开这个修道院之后呢,和身为农民的父亲生活在一起,当夏尔医生来给父亲看病的时候啊。他就把关于这个爱情的甜蜜幻想全部倾注到他身上。那么结婚之后呢?
她很快发现了丈夫真实的性格,变得灰心沮丧。可以说,尽管他不喜欢修道院的清规戒律。可正是在修道院阅读的那些浪漫主义文学书籍和受到的贵族式教育,让她内心深处宠尚贵族的风雅生活,对未来的伴侣和生活充满了不切实际的想象。
正是他少女时期的这个生活环境和宗教教育,塑造了他的性格。
第二个维度就是设定人物的核心性格。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一定要有核心性格,这个呀,是塑造人物的关键。
比如说,我们刚才谈到这个《包法利夫人》中的女主人公艾玛。她的核心性格是什么呢?那就是浪漫主义。
她对爱情抱着一份不切实际的幻想,期待着能和白马王子。白头偕老。但是因为家庭的原因呢,只能嫁给镇上并不富有的庸医夏尔,也就是包法利先生。
那么夏尔呢?这个庸俗笨拙,缺乏生活情趣,小说中这样形容夏尔:
谈吐像人行道一样矮板。见解庸俗。如同往来行人一般淤着寻常,激不起情绪也激不起笑或梦想。
夏尔呢,很快就让艾玛觉得烦闷,内心难免骚动起来。
同时呢,他身上也燃烧着一种飞蛾扑火的勇气。在她认为爱情来临时,能够抛去家庭和孩子,也不怕流言绯语。她比较肤浅幼稚,对男性的理解呢,往往停留在表象,也就是说男人的这个相貌仪表,衣着谈吐,性格魅力,构成了她所谓的爱情诱因,而男性真实的人品道德感往往被他忽略。
上述的核心性格呢,是导致它最后走向毁灭的关键。
你比如毕飞宇的小说《玉米》,这是一部中篇小说。主人公呢,名字叫玉米,她是这个家里的长女。
下面呢,还有六个妹妹,一个弟弟。它的核心性格设定就是有心计,见不得别人家比他们家过得强。讷言心细,任劳不任怨,同时又能屈能伸。
无论遇到什么困境,都能摸索出破解的方法。
第三个维度就是设定人物的肖像。
通过肖像描写展现人物最原始的这个面貌跟精神状态。那么,现代小说里面呢?
其实很少有这个肖像描写了。古典小说里面居多。
你比如《包法里夫人》中对艾玛的这个肖像描写啊,我想多说一句啊,这个包法里夫人,它不是一部典型的古典主义小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被西方学者认为是现代主义小说的发端。
那么,夏尔也就是包法利先生第一次见到这个艾玛小姐的时候是这样的:
夏尔看见她的指甲如此白净,觉得惊讶: 指甲光亮,指尖细小,剪成杏仁的形状,看来比迪埃普的象牙更洁净。然而她的手并不美,也许还不够白,指节瘦得有点露骨;此外,手也显得太长,轮廓的曲线不够柔和。如果说她美丽的话,那是她的眼睛。虽然眸子是褐色的。但在睫毛衬托之下,似乎变成乌黑的。她的目光看起来单刀直入。既不害羞。也不害怕。
那么,后来当两个人聊天的时候呢?
夏尔又观察到:
她的脖子从白色的翻领中露了出来,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如此光滑,好像两片乌云,紧紧贴住鬓角,又像起伏的波浪,几乎遮住了耳朵尖……乡下医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发型。她的脸蛋红的像玫瑰。她仿照男人的样子,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
那么,下面我们来拆解一下这两段的肖像描写啊。
他的手,也许还不够白,指节受的有点露骨,轮廓的曲线也不够柔和,这个啊,说明他的家境其实呢,也并不好。他平时啊,肯定会帮助父亲干些农活,或者呀,做点衣服啊,这些这个女工。
她的眼睛看起来单刀直入,既不害怕啊,也不害羞,这说明呢,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很自信,身上有一种淳朴的天性。
她的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如此光滑,那么这一段儿呢?就是说写的是她的发型,跟别的乡村姑娘不同。说明她是个有主见,勇于表现自己审美观念的女孩。
她仿照男人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又说明呢,他性格中其实是有一些男子气息的。还有些莽撞,她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
那么,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呢?
就是通过这些貌似很普通的肖像描写,其实,从侧面反映了艾玛的若干性格特点。
我觉得呢,现代主义小说啊,以及后现代主义小说当中呢,肖像描写的消失,其实呢?是反映了小说加关注点的转移。
貌似简单的肖像描。写在我看来,其实呢,最能体现一名小说家眼界的犀利、通感能力的强弱程度和对人物的速写技能。
第四个维度呢,就是设定人物的这个价值观和世界观。
什么是人物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初中都学过啊,不再赘述。
下面呢,就是以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为例。如果我们读过一些外国经典名著呢,可能都会知道威廉弗格纳这个人。
他是这个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作家,当然可以加个之一。那么,他虚构了名为约克纳帕达法线的地方,而且将这个名字写进了世界文学史。之后的许多作家都借鉴过这种创作手法,那就是不断的书写一个邮票大小的地方,让那座凭空构建的城市在文学史上成为一种真实的存在。
比如说,我们比较熟悉的马尔克斯,他在《百年孤独》里构建了一个小镇,叫麻孔多镇。
比如说我们国内的作家,比如说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苏桐的香樟树街,袁连科的爬楼山脉。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向威廉富科纳致敬,而且这个威廉富科纳创作力蓬勃旺盛。像是一辈子都在这个喷发的活火山,他写过17部长篇小说和大量的短篇小说。那么,《八月之光》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1949年福科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八月之光》的主人公呢?克里斯莫斯,他是一个混血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
由于身份的不确定性呢,他既遭到白人的歧视,也遭到黑人的鄙视。那么,他四处流浪的原因,除了逃避法律制裁,因为他失手杀死了养父,更是内心的一种自我流浪和放逐。种族主义对人性的摧残枪害,在福克纳笔下的克里斯莫斯身上再一次得到了可怕的印证和诠释。
克里斯莫斯啊,既不相信白人,也不相信黑人。
既不相信亲情友情,也不相信爱情。
他冷漠高傲,对别人的这个同情啊,根本不领情。
你比如说小说开始的时候,他有两天没有吃饭,小说中的另外一个人物拜伦,出于好意送给他一些食物,可是被他断然给拒绝了。
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深深的鄙视和敌意,总是处于一种动物般的这个警觉戒备当中,他很孤独。当富有的白人小姐伯顿爱上他的时候呢,他享受着这个小姐带来的美食跟性爱,但是内心深处呢,并没有真正的接受伯顿小姐。伯顿小姐虽是白人,却一直热衷于这个反种族歧视运动。她渴望跟克里斯莫斯有精神上的交流,希望他能够参与反抗白人骑士的活动。但是呢,克里斯穆斯无动于衷,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能让他信任的。后来呢,她得知伯顿小姐怀了她的孩子。第一反应不是欣喜,而是郁郁寡欢。在他看来呢,伯顿小姐并非真正的爱他。当然,即便是真正的爱他,他可能也不会在乎。他们的孩子生下来肯定也是混血。依然会受到歧视,虐待和驱逐。她最终杀害了怀孕的伯顿小姐,一把火烧了她的房子,狼狈逃窜。
那么,像克里斯莫斯这种匪夷所思的这种残忍手段和思维方式,和他的价值观、世界观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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