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看完了 Stephen King 的《写作这回事》,他的创作生涯回忆录。
我本来是抱着学习如何写作的想法去看这本书的,事实上它也教了我一些写作的注意事项,但我看得最畅快的却是他写的回忆录那部分,可能他的“简历”更让我感兴趣吧。保姆虐待、鼓膜穿刺、切掉扁桃腺、用毒藤擦屁股(睾丸肿得像探照灯)、戒毒、车祸、Physical Therapy……这些都是平常人无法忍受的,然而史蒂芬却都经历了,这让我不得不思及他的作品大多是恐怖小说的原因了。他的写作历程也特别丰富,时间上比我要早得多,如果不算小学作文的话。他墙上的钉子钉着的厚厚的退稿单是他写作生涯的成长阶段,是见证了他在写作上的成长的,他有过失败却从不放弃,最后终于成为畅销书作家。
我读这本书的目的就是学习如何写作的,书中有很多思想是我认同的,就比如:
你写故事时,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你修改时,主要工作时拿掉不属于故事的内容。
这里就提到了写作的第一稿、第二稿的问题,第一稿往往是把思路打开,不必顾及太多,把整个故事讲清楚是关键,也就是要保证基本的故事,是纯故事稿,然后就需要想想这个故事意味着什么了,然后用想出来的结论去充实第二稿和第三稿,以让文章有远见与深意。史蒂芬一般是把稿子写完后,隔至少六个星期,那时候差不多都忘了,再来重读自己写的文章,进行修改。原因是对自己产出的“儿子”总是难以下手。
把你看到的写下来,然后继续讲故事。
自己写的时候就要顺着脑子里的故事走,以推动故事发展为先,不用去考虑什么主题、象征,也别在一开始就把人物给定性了,人物该说什么干什么也应该随着故事走,故事发展过程中对人物的发现往往对人物塑造有很大作用,可以把自己代入人物,自由想象。从故事发展出主题,由故事写活人物。
你如果可以讲某事表现出来,让读者看到,就绝不要讲出来。
让读者身临其境,让读者产生共鸣,让读者读罢后仍久久不能忘怀,这该是多么好!有时候你讲出来,跟读者感受出来,往往收到的效果是不一样的,选哪个就需要自己注意了。也要避免一些累赘,史蒂芬认为在用词上应该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且生动就行。另外,写作时太多的副词往往给人的感觉不好,“他狠狠地关上门”与“他摔上门”哪种更好?同样的还有“开心地说”这类,上下文难道不能表现他是在开心地说吗?或者为什么不表现出他的开心?史蒂芬还给出了很多建议,比如尽量避免使用被动语态、不必考虑何时另起一段要顺其自然、可以暂定题目以后再改、去掉指代不明的代词……
界定对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某某说”。
叙事是让整个故事清楚连贯,描写是将读者带进现场,对话是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史蒂芬认为写故事最重要,细节、情节都是出自天然,将场景、环境付诸言语,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
你如果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
保持一定的阅读量是很有必要的,要多读书(阅读能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史蒂芬认为不仅仅是要读好书,平庸之作、绝对的烂书也可以拿来读,阅读、体会这些烂书的经验也会帮助我们,让我们在自己写作时有所识别,当这些东西出现在自己作品中时,避免写成那样。
“多读多写”是第一戒律。
当然了,写作要是只是听听课(现在的互联网上很多关于写作的付费课),看看书就完了的话,何来进步,何以实现自己心中成为作家的梦想?关键是自己要动手写,要明白是“我想写”而不是“我必须写”,这样有助于自己面对大量的写作练习时还能乐在其中,如果不能乐在其中,那趁早放弃,去探索其他的领域。
介绍
斯蒂芬·埃德温·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年9月21日—),美国作家,编写过剧本、专栏评论,曾担任电影导演、制片人以及演员。 代表作品有《闪灵》、《肖申克的救赎》、《末日逼近》、《死光》、《绿里奇迹》、《暗夜无星》等。
《写作这回事》一部分是回忆录,一部分是这位畅销作家的小说课。这本极佳的非虚构作品,完整体现了作者的创作观点和方法。金的写作建议基于自己真实的写作和生活经历:跌宕的童年,初为作家的岁月,成名后与酒精的斗争,1999年险些命丧车祸——正是这次车祸让他发现了写作对他本人的意义:“写作之于我好像是一种坚持信念的行为,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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