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小时候经常听这首儿歌,耳里听着,嘴里唱着,觉得很有意思,多么渴望自己也能捡到钱,然后交给警察。可是长大了,不知道为什么,弯不下腰,低不下头,甚至是眼巴巴的看着,也不会去捡起来。
今天晚上,和同学在公园转悠,我们聊着天,乐呵呵的笑着,突然听到清脆的一声,眼前一亮,是五角钱落在我们前面了。我和同学相视一笑,一起说到“捡不捡?”“捡吧要不”“要不别捡了”“要不回去捡吧还是”我们犹犹豫豫,后面来了一个小姑娘,开心的蹦过来,捡起了那枚闪闪发光的硬币。我和同学叹了口气,转身走远了。
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变成这样了,俗话说“见钱不捡着皆有罪。”可为什么我们还是不这样做呢,当时都在想什么呢:五角钱还捡,太丢面子了吧,况且这要是被人认出来了,多尴尬啊,但是不捡又好可惜啊,最后犹豫不决,酿成大错。
其实对于捡钱这方面,我们应该大大方方的捡起来,如果知道失主是谁,就立刻还给人家,如果钱数不多,可以自己花了,如果这些钱足可以救一个人的性命的话,那就必须尽力联系失主,想一想换做是你,丢了钱,也一定着急死了吧。
人啊,活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是为了好面子,因为这个,就不知道已经吃了多少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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