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同性恋,很多人下意识地把他们当成洪水猛兽,却不是因为他们的同性恋朋友做过什么性质恶劣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对“同性恋”这个词有着天生的抵触。
抵触“同性恋”的意识和很多因素有关,文化环境、社会氛围以及生物体质,当然还有和“同性恋”群体绑在一起的“艾滋”等疾病的传播脱不开关系。
艾滋病的相关知识随着艾滋病日的设立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消除了对病人的偏见,“同性恋”却从没有被放在公众目光之下去谈论和探究,这其中固然有“避免青少年同性恋趋势增多”的考量在里面,但是也直接封住了大众客观认识同性恋的途径。
我看过成千上百本耽美小说,也涉猎耽美影视,尽管不是博览群书,也称得上营销书的盲目追随者。但是在不主动的获取“同性恋”的情况下,我竟然对其文化和情况一无所知。
尽管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我从小就是耽美文学的爱好者。
“耽美”一词,源于西欧的唯美主义文艺思潮,最早产自日本,后来传入中国内地,被多用来指代同性恋文学。
前段时间,一部《陈情令》,又接一部《山河令》爆火,耽改(耽美小说改编成影视剧)以前所未有的热度走进大众的视野,在网络上涌现出很多疯狂“为绝美爱情秃头”的秃头女孩的同时,现实中也出现更多批评者和抗议者。
我是“秃头女孩”的一员,韦大厨则是理智的路人,在我热切的分享欲折磨下,韦大厨说出自己的观点:不管你再怎样喜欢,我都不能接受,我尊重你,但是我觉得这是不自然的。男女结合,生儿育女,才符合自然的物种发展。
“同性恋”是不自然的吗?
为此我查阅了市面上能找到的一些专业的科普视频、书籍和论文,企图为这个问题找到一个较为科学的答案。
我们讨论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自然?
在汉语词汇里,“自然”的意思是:天然,非人为;自由发展、不经人力干预;不勉强;人或事物自由发展变化,不受外界干预。
从物种进化来看,生命从低级无脊椎动物进化到智人,同性性行为普遍存在。
在自然界中,已知的具有同性行为的物种可达1500多种。
例如我们常见的长颈鹿,有固定性伴侣,鸟类中也有明显的同性搭配,狮子也会在小时候和同性进行性活动,生命起源的海洋单细胞生物中也有同性性行为的存在。
其他很多我们目前还没有办法深入研究的生命物种不排除也有同性行为的可能。
而在最高级的物种智人的进化过程中,同性性倾向自然存在。人类的近亲猿类有着明显的同性性行为,进化到人类,最熟悉的有记录的同性恋是公元前古希腊时代以苏格拉底为代表的先知们,其他的同性恋者也是大名鼎鼎: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柴可夫斯基、图灵(同性恋治疗历史上最直接的受害者)。
我说这些是想证明“同性恋”现象自古就有。
可能会有人质疑:存在不一定合理。但是,存在为什么一定不合理?
同性性倾向从未被演化淘汰,那当然是顺应自然。
同性恋是“自然”的。
接着讨论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没有被自然淘汰?
物种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同性性倾向这个看起来降低生育率、阻碍物种延续的属性,为什么没有被淘汰?
尽管关于同性性倾向的进化和发展机制,医学界和生物学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但是有几个正在研究的点具有参考性。
例如,和同性恋相关的基因可能有其他的好处。有研究者称,同性性倾向者携带的基因如果出现在异性性倾向者体内,可以增加其吸引异性的能力,这种看起来与众不同的基因需要通过同性性倾向者的携带延续下去。
也就是说:同性性倾向者的遗传基因里有稀缺的宝贝基因,这有助于同性恋基因的生物延续。
在基因论之外,还有一种社会论:在某些资源短缺的年代,同性性倾向是有助于节约资源、维持族群健康发展延续的方式。
在物质资源丰富的当代,人们认为过低的生育率不利于物种的繁衍,但是在物种几万年的进化过程中,拥有优越条件的生存环境并不多。
当物种生存所需要的资源负担不起生物繁衍程度的时候,为了保证下一代的生存和延续,同性性倾向有利于减少生育数量,并且更好照顾族群内的其他后代。
所以说,当你生了孩子,但是缺少粮食,没饭吃的时候,同性恋者可以不生孩子帮你节约粮食,并且还能帮你照顾你的孩子,这有利于人类更好的继续延续下去。
据说太平洋的岛国,有一些变性男子对自己家族中的下一代负担着较多养育贡献。
人类研究称,进化是大自然的优胜劣汰。既然同性性倾向并没有被淘汰掉,那就说明他具有存在和延续的价值。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同性恋”和物种文化进步有着必然关系。据说从虫子到脊椎动物,同性恋比例增加了百万分之一,从狗到猴子,立刻增加了百分之一,从猴子到人,狭义上(如果没有别人的干扰,更喜欢同性)可以增加到7%左右。这是人性解放的环境下,必然趋势。就像当代经常听到的那句“爱就是爱,不分性别。”
还有一些其他的科学研究正在进行中,未来的医学和生物学研究将为同性恋者的演化提供更科学、客观的解释。
再来看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说它不自然、有病?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同性恋并不是不正常的。
中国人说龙阳之好,但是没说龙阳之罪(龙阳是战国魏王的男宠,被记载于正史《战国策》),汉朝皇帝的男子爱宠也大剌剌的被记载史书上,古希腊的圣人柏拉图一直高举同性美好的旗帜,古希腊追求男性的美好,他们甚至组成了一支钢铁的男性恋人军团(此处详见柏拉图的《会饮篇》)。
这些同性恋的记录在人类历史上屡见不鲜。
所以在疯狂攻讦同性恋的20世纪初到70年代,甚至再往前推更早的几百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得到的答案是:宗教。
在“亚伯拉罕”的宗教体系中(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三者都信奉亚伯拉罕为宗教先知),都将同性恋行为定为罪恶。比如基督教中,圣经《利未记》中写:不可与男人苟合,这本是可憎恶的。
作为影响遍及全世界和全人类的宗教,他们从宗教教义开始,直接把同性恋判了死刑。
那么为什么宗教文化反对同性恋?
因为大多数宗教视性为罪恶,他们追求来世的回报,而反对现世的享乐,如果不是人类必须“生儿育女”繁衍后代,我觉得可能异性恋都要被反对。亚当夏娃吃了禁果后意识到“性”的存在,开始遮住自己的阴部,“性”成为不能公开讨论和纵情的羞耻的存在。
同时,在人类文明早期,同性性行为卫生条件不好、传播疾病的情况客观存在,再加上“同性恋”会传染等有悖科学理论的传播,因此宗教对“同性恋”的反对和抵制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控制着社会观念和舆论。
在人类心理层面上,弗洛伊德认为:神实际上是“父权”在外在层面的投射,父权社会的体系依赖于男女性别划分,男性是征服者,女性是被征服者。同性恋则直接挑战了神的“父权社会”的规则,关系的双方都是征服者,则会消减统治者既定的社会规则。
好吧,反正怎么说都是他们很有道理。
你感受一下,地球上的大部分人类(据说世界上宗教人士占据三分之二)在两千年的时间里,一直被“同性恋有罪”的宗教教义影响,社会风气自然是抵制同性恋。
但是不要忘了,文明最开始,男人默认统治女人,白人奴隶黑人。所以社会的主流观念,就一定是对的吗?
你可以说它违反宗教教条,但对教外人士无效,也可以说它违反传统,但传统也曾经认为主人有权强奸奴隶、跨种族婚姻不可饶恕。你也可以说它招致你的本能反感,但当同性行为在自然界如此普遍的时候,你要如何证明这真的是你的本能,又如何证明你的本能具有对他人的约束力?好的这段话是我摘抄的,但是我觉得这个质问很有力。
在1973年,美国精神协会已经将同性恋从精神障碍的名单中移除了,虽然我没有查到是什么时候又是从哪个国家开始同性恋被列入精神障碍的范畴,但是不外乎信奉“亚伯拉罕“宗教体系中某个欧美国家。
所以“同性恋”真的不是病!不是精神疾病,不是生理疾病,它和物种的异性恋倾向,是同时产生并且发展、延续的,它是物种演化的正常属性。
世人可以对美食有千万种选择,但却要恋爱只能异性恋一种选择、这才是违反自然规律的。
一个人对某事物或存在所秉持的观点,应该尽可能建立在认识的基础上,但是大众与“同性恋”之间的相对距离感导致长期误解,这是想要和大家分享,并写《你真的知道“同性恋”吗?》系列专题的初衷。
就像我对韦大厨说的那样:我不是在企图规劝你认同或接受他,只是尝试去展现一个客观的、社会的“同性恋”,而不是传说中的被妖魔化的“同性恋”。
接下来还有几篇《你真的知道“同性恋”吗?》系列文章会在整理之后发出来,如果读到文章最后的你,有什么相关想法和看法,可以私信或者微信告诉我。//我这该死的交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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