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爆发了第一次衣柜之争和第五次巴以冲突!
刚搬进新居时衣柜空闲较多,当时不清晰地划分了属地。除了儿子房间的衣柜外我分到了约30%的专属空间,感觉也够了。
之后的两年多,在我的专属区里时常会发现几件女装,并不断有补充,反正空间也够就没有计较。但昨天晚上我挂衣服时发现一下子多出来十几件女装,且把我仅有的几件纯棉衣物都挤得气透不过来!
这一下子激起了我的维权意识,冲突爆发了。我把不属于我的衣服全部清了出来堆在床上等待它的主人来处理,它的主人居然也毫不示弱,进行了一番语言和态度的非理性输出。
冲突的结果是,我提出我的衣物从已经被蚕食过半的区域全部撤柜,换取她模棱两可的承诺:不再在我剩余的空间内摆放她的衣物。就这样冲突以形成口头的“城下之盟”结束,屈辱感的存在很短暂,我们是没有记忆的!
我们的冲突结束了,感觉这也许只是个开始。高度相似的巴以冲突却还没有结束的迹象,貌似愈演愈烈。阿拉伯人抗争了几十年,联合国181号决议划分给他的权益却越争越少,我能乐观吗?
战争或是“跪着”都不是解决矛盾最好的方式。
由这两起平行发生的冲突联系到近期读到的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相关文章,感触颇深。“自由、平等、博爱”这一口号的提出源于法国大革命,之后有极力倡导并积极背书的,也有反对者据理驳斥的。其中英国哲学家的约翰•穆勒和英国法学家詹姆斯•斯蒂芬各自的观点最为明晰。
从来没有真正的自由,那些所谓的自由选择无非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那些所谓的自由言行无不受到规则或法律的限制。诚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如今生的自由也难以实现了,现代先进的生殖技术和人为的生育政策,无不在限制生的自由。
何时降生?降生在什么环境?以何种性别降生?是否符合降生政策……?凡此种种的限制和选择已经剥夺了当事者生的自由。即便是在生之后,我们也要面临各种对自由的挑战。生存环境的限制、社会规则的限制、法律的限制,我们何曾自由过?
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能自由选择他们的出生地吗?能自由言论吗?能自由选择他们的领导人吗?甚至在发生战乱时的逃离也无法实现,他们成了这片土地的人质而不是主人。看起来强势的犹太人就一定自由吗?他们不也是别人的枪炮和盾牌吗?
她能把衣服挂在别人家的衣柜吗?不行,别人不让。她能把我的衣服扔出去吗?也不能,我不让。我们都只能在规则和法律设定的边界内行使有限的自由,并矢志坚守,伺机扩大。
也许真正能够实现的是思想自由,但它的自由存在状态也仅限于思想,如果把它形成文字或行动则必将失去其自由性。
再说平等,有人说:人,生来平等。胡扯!
生在富裕之家和生在贫穷之家的孩子能平等吗?生在战乱之国和和平之国的孩子能获得平等的生存权吗?基于生而不平等延伸而来的是资源获取的不平等、选择机会的不平等,进而导致生存状态的不平等。
宗教推崇的众生平等,国家政权宣称的权利平等几时真正实现过?当战士浴血拼杀时,政客们正忙于推杯换盏、平衡各方利益。当斗士奋力疾呼、奔走求告时,有人已经在讨论席位和选票的分配了。
自古以来真正的平等也从未实现过,有的只是各方利益博弈后的平衡,有的只是弱者隐忍、退让换来的丢在地上的骨头,有的时候肉还挺多。
衣柜的资源是有限的,它的分配从来都是强者说了算,要考虑性别因素、经济因素、情感因素,这些因素都没有平等可言。
天平的砝码从来没有真正掌握在人类手里,它和达摩克里斯之剑一起悬在我们头顶。
“博爱”本身就带着虚伪,对所有的人或事展现同等的、不加节制的爱,就是不爱。
亲子之爱、夫妻之爱、国之大爱……,都是设条件的。没有了抚育之恩和赡养之义,何来亲子之爱?没有了恪守伦常、相互扶持、福祸相依,何来的夫妻之爱?没有了护佑平安、予民福祉的实在利益,有几人还会高谈爱国?
没有人能真正做到博爱。得道的圣人做不到,他们付出的是自虐式的压迫感,进而树立了一个无法完成的道德指标。无原则和底线的渣滓付出的不是爱,是交换的筹码。作为大多数的普通人,能做到的就是合乎实际的、有条件的、有限度的寻常之爱。
“家不是讲道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这是毒鸡汤,是既得利益者对弱势者的安慰,也是下一次“爱”的序曲。
要讲奉献、讲牺牲,不能和国家谈条件、要好处,这是赤裸裸的欺骗。战火纷飞的土地上的抗争是为了什么?真金白银、尔虞我诈的商场上的利益之争是为了什么?肯定都不是为了爱。
“自由、平等、博爱”只能作为一个口号、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不能作为一个奋斗的目标,否则它将是人类陷入的最大骗局。
它也可以作为解决纷争、平衡利益的工具,以此来激发自己的斗志,以此来限制自己的欲望,借此给自己一个妥协的理由,也可以让自己拥有的一切看上去理所当然。
人是最聪明的创造者,也是最愚蠢的既得实现者。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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