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新民、止至善,皆我分内事也。若读书不能体贴到身上去,谓此三项与我身了不相涉,则读书何用?虽使能文能诗,博雅自诩,亦只算得识字之牧猪奴耳!岂能谓之明理有用之人乎?
明道德、教新民、办好事,这些都是我们分内的事。如果读书不能落实到自己身上,以为上面三项与自身毫不相干,那么读书有什么用?即使能写文章作诗篇,洋洋自得于自身的高雅渊博,其实也只算得识几个字的放猪仔罢了,哪能称得上深明大理的有用之才呢?
这是曾国藩在他的《励志》中的观点,的确没错,但他的所做所为分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卖国贼,是满清皇帝的忠实走狗!
1854年(咸丰四年),曾国藩率湘军攻陷太平天国的武昌,有人责其杀人过多,送其绰号"曾剃头"。1870年"天津教案",不少人骂他卖国贼!辛亥革命后,许多爱国人士说他"开就地正法之先河",是遗臭万年的大汉奸!建国后的史学界对他定性为封建地主的卫道士!
曾国藩这样的卖国贼,双手沾满了无数反清仁人志士鲜血的刽子手,这与他所倡导的明德、新民、止至善,完全背道而驰!他就是这样明道德的,这样为人民办好事的?!!他就是这样深明大理的吗?这岂不是正应了韩非子《说难》中的那句"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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