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13日,在天津南马路清修院居士林正在举行的诵经仪式下,普通女子施剑翘枪杀了直系军阀首领孙传芳。这就是所谓的“血溅佛堂”刺孙事件。后来该事件在后世以小说、戏剧、传记文学和广播影视作品的形式广泛流传。文学作品中多带有较浓厚的感情色彩,甚至是歪曲事实。而林郁沁的这本书跳出了民间故事的叙事窠臼,以历史学家的眼光重新审视施剑翘案。作者通过梳理案件的来龙去脉,研究时人对案件的态度,媒体关于案件的讨论,以及审判前后国家司法部门与中央党部、高层人物之间的复杂博弈,为观察上世纪三十年代大众生态和政治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如作者所言:在一个大众媒体盛行的时代,她的复仇得以从一开始就成为公众消费的对象。施案的暴力孝义行为促生了一种崭新的公共道德感情——同情。在当时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勃兴状态之下,公众同情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女权为代表的集体激情和媒体大肆渲染的道德纯洁性,并企图挑战父权社会及国民党政府的统治。林郁沁在书中提到的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关于公众情感与现代法律规范之间的困境。
公众情感真的能凌驾于现代法律规范之上吗?
个人道德与国家力量的抗衡
刺孙事件后,施剑翘被警员当场带走。她称自己完成了报仇就会自首。但是施剑翘却巧妙地利用了大众同情来为自己的复仇寻找正当理由,用“孝”、“因果报应”成功触及了民众的同情心。
西方学者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认为,现代西方市民社会的理性沟通方式能够作为更为强大的规范力量,驱动全社会层面上的集体政治参与。
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关注施案,在施剑翘案件初审和二审阶段,法院都被民众围堵的水泄不通。而其中大多数是女学生和女人。另一方面,施剑翘召开新闻发布会,反复向公众诉苦,将自己打造成一个为父报仇的孝女形象。这种形象显示出的理想美德符合当时蒋介石所倡导的“新生活运动”的意识形态,又符合女侠的行为准则。同时,她还揭示了佛教的虚伪性,指出孙隐退的幻觉,让公众产生了一种国家被拯救的错觉。这一切使她的英雄主义行为显得高度私人化和非政治化。
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舆论倒向了对施剑翘的广泛赞美与肯定。左翼文人认为这是杀人者受传统报仇雪恨的狭隘观念,然而这种声音很快就被大众舆论淹没。司法部门迫于舆论压力,判处施剑翘七年有期徒刑。大众媒体依旧不肯罢休,直接对中央党部进行请愿、游说。最终党部以党权干涉司法,施剑翘被国民政府特赦。
精英们的思考和矛盾
在此事件中,精英们作为社会道德裁决者感受到了他们的地位和知识垄断遭到了公众和政府的侵犯。他们认为,庶民公众的集体情绪被新兴的大众传媒放大传播。胡适在《贞操问题》中提到,传统女性美德不符合人类情感的基本法则。左派钱曾瑗也认为,社会应该和国家的紧密话语联系。
这些精英们接受的是西方的先进思想,他们希望能够实现国家和社会现代化、法治化。希望民众是理性的,而非女性化、情绪化。在他们看来,社会的发展建立在经济关系的结构性转变上,而不是建立在由道德情感所决定的基本人类关系上。而他们的这番论调并不能得到民众和统治者的理解、肯定。因为这群左翼知识分子对儒家道德的“孝”进行了猛烈批判,而这恰好与新生活运动对儒家价值观的倡导相悖。他们对大众的排斥性也不为主流接受,认为他们是自视清高。这种尴尬的境况很难不引起这群知识精英们对自己、对社会发展的焦虑。
公众同情在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双刃剑”作用
施剑翘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赢得了公众的同情最终被特赦,这看似是民主的表现。民众可以通过报纸杂志结社、请愿、游说,表达了公众的意见。但是林郁沁认为公众同情的情绪在无形中形成了一个新的权威,甚至可以影响司法和国家政策。
这种批判性的力量一方面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加强民众的政治参与。但是另一方面,公众的同情也可能是非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公众同情就很有可能被利用,逐渐演变成一种极端情绪。大众媒体的兴起为这种舆论权力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信息通过报纸、杂志迅速传播,小说、戏剧等改编作品更是将事件夸大化。一旦有人通过控制大众传媒掌握了这种代表民意的话语权,就相当于掌握了一种情绪武器,利用舆论压力置对手于死地。
所以不难看出,在中国的近代政治文化中,公众同情实际上扮演了一种双刃剑的角色。
联系当下的网络舆论
当今自媒体盛行的时代,这种公众同情同样层出不穷。当中国传统中的“情”、“义”触及司法时,键盘手们个个成为了“情”的卫道者。集体情绪挑战着司法的底线,网络舆论铺天盖地。而当这张网越来越密的时候,逐渐出现了网络暴力的不良影响。
近日江歌事件引起了轰动反响。民众在道德层面上指责刘鑫的冷漠,甚至在网上公布她的个人信息。舆论一边倒的形势让整件事往另一个方向发展。人们甚至忽视了在法律层面上还有真正的杀人凶手等待司法的裁决。他们希望通过社会公德裁决刘鑫对“情”的冷漠,却也在网络暴力中化身了另一把剑。民众的非理性化无疑使事件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而后又会不会有事件的翻转使舆论再次发生大转变呢?
这是个典型的个例,还有更多例子可以说明。如今新兴网络媒体如微博、微信的崛起同样也在社会集体情感的塑造、传播过程中起到了巨大作用。当我们再重新审视这些网络事件时,是否能够理性对待?
回到最初的问题,公众情感真的能凌驾于现代法律规范之上吗?答案自然是不能。林郁沁的这部作品不仅仅是向我们揭示了近代中国以来公众同情在社会变化发展中的作用,其更大的意义在于向我们揭示了——道德与法律应当并驾同驱的道理。两者共同在引导社会言论、规范社会行为中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规范、维护社会秩序,而如何掌握好这两者间的平衡,正是我们应该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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