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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的人,尽孝请理性

30岁的人,尽孝请理性

作者: 笔墨之林 | 来源:发表于2023-10-11 19:01 被阅读0次

    尽孝,要理性。

    这是我从两个月之前就领悟到的一个观点,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思前想后,揣摩着我和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又应该是什么样的,为什么现实中又偏偏不是自己理想的那样,我甚至还思虑过西方子女关系与中国子女关系的不同之处,来求证这样的关系是否还有改进的空间。

    也许它不见得正确,却是我真正想表达的。

    在中国,孝道文化是由来已久的了,这是国人一份真挚的且不容有任何质疑的信仰,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有二十四孝的历史故事佐证这其间感情的纯粹和动人,我们有感动中国人物的榜样力量指引着自己把文化弘扬和继承下去,我们的父母深爱着我们,而我们也同样深爱着我们的父母。

    既是如此,还为何要有感性和理性之分了?听上去似乎多此一举。

    我离家越来越远

    我出生在河南的一个农村家庭里,在这片中原文化的发源地上,我的生与长,我的骨与肉,都多少附带了些传统文化和农村文化两种不同形态的色彩。我感恩,是因为父母给我了宝贵的生命;我热爱,是因为土地给了我茁壮的成长。

    后来,我离开家乡,也离开了农村,在河南的省会城市郑州上了四年大学;再后来,我毕业了,在我们的首都北京闯荡也生活了三年;而现在,我又在年轻又有活力的青岛待了大半年。这中间,我甚至还跑过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香港、厦门等二十几个城市。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想一个问题:什么时候也能带着我的父母来一趟,尝尝广州的肠粉,闻闻南京的桂花香,感受一番香港贵死人的物价,走一走厦门晚上的中山路……遗憾的是,这些事情我还都没来得及甚至也还没有能力去做。我只是给家里寄回去了一些东西,他们没喝过的青岛啤酒和崂山可乐,没吃过的牛轧糖,没有用过的化妆品,没有嗑过的三胖蛋瓜子。

    然而,做这样的事情,也并没有让我觉得自己是在尽孝,甚至我还并不知道如何去尽孝。

    那些陌生的城市以及此前没走过的大山大河,也让我这个从农村出来的“新人”,忽然就明白了所谓的繁华和世面。

    我想我那贫穷落后的小村庄是何等的柔弱呀,她尘土飞扬的大马路如何比得上大上海干干净净地石板路,她除夕过后的鞭炮声如何比得过鸟巢演唱会中的鼓声和呐喊声,她养育出来的后辈青年又拿什么去和见多识广的城里人去竞争。

    所以,从农村出来后,我想我是一直都在奔跑的,不断地弥补自身的不足,不断地探索全新的认知,不断地倒逼着自己去走没走过的路、去登没有登过的舞台。

    我没有退路。我越走越远。我彻底违背了“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孝道,我跟我的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说的话也越来越少。可我却觉得自己是独立的,是自由的,也是愉悦的。

    尽孝,在失衡的天平上

    其实,不必说毕业,单是从离开父母去县城读书那会儿开始,我便彻底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独立在父母和家之外的个体,至少精神上已经是这样的了。

    拿我们家来讲,一个家庭养育出了三个儿子,每个儿子成年之后便又分出了三个不同的家庭或是单位,上一代的人逐渐老去,下一代的人成家立业,这是规律。我们都不会去违背。在此前的文章里,我也曾提及多,我从家里出来时,是跟父母说过的,不需要他们为我结婚买房诸如此类的事情上操一丁点儿的心,当然,我也有我的前提条件,那便是我自己的事情为自己做主,想结婚就结婚,不想结婚也不会结婚,谁也不能强求于我。这样的置换条件,也算合乎情理吧。

    刚毕业三年的我,能给父母什么?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能给到的,除了平日里给他们寄送一些东西外,我过年过节也并没有给过他们多少钱。原因很简单,我还处在自保的阶段。成家立业已七年的老大,除了每逢过年过节都会给父母一笔钱之外,每次买东西的一些开支也都是抢着付钱。至于老三,父母给他准备好了结婚用的房子和车子,还曾坦言说如女方需要买楼的话,还要再为其在县城里置办楼房,而他自己,一年的时间至少有一半是跟父母粘在一起的,每年赚回来的那点儿钱都不够自己花的。

    这样的情形之下,老大在父母那里依旧是不太讨好的,而我因为一些为自己而活的言论也落了个“自私”的印象,老三什么都不曾给过父母,却依旧活得潇洒自在。

    我从不认为父母对子女的关爱有加是有错的,也觉得老三比我和老大小了三岁,父母给予他一些偏爱实属正常。毕竟,从我自身来讲,我没能终日陪伴在父母的身边,已经是理亏的了。

    只是呀,我还是觉得有点委屈,想对我的父母说上一句:你们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真的已经很优秀了,同样29岁的年纪,一个人已经背负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责任,终日大汗淋漓地埋头苦干,昼夜不停,不分酷暑;一个北漂完了青岛漂,没车没房没有可以陪伴左右的人,自己孤独地追着人生的梦想,苦苦挣扎,无依无靠。

    那爱的天平呵,也当适度地平衡一下了。

    父母子女与权利义务

    有次出差,一起参加活动的陈群姐讲了一件事情,她说前几天看了一篇新闻,是报道孝子的,二十几年守护者瘫痪的老母亲,很感人,媒体也大肆宣扬提倡,但是我怎么就觉得不对了,一个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为什么不去产生他应有的价值?老母亲不可以用自己赚来的钱雇个保姆帮忙照顾吗?也许小伙子有他自己的苦衷,但是我觉得媒体积极倡导这样畸形的孝道是不对的。随后又问我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我一听便来了精神,说,我特别赞同你的观点,媒体不应该大肆弘扬这样畸形的孝文化,这样只会让更多的人陷入痛苦里,而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我其实是有研究过父母和子女的关系问题的,包括西方国家和中国这种不同文化下的差异性。

    西方国家的父母在面对子女的成长和回报问题上,似乎跟从容一些,成年之后基本上便放任他去自由飞翔了,父母和子女也不见得一定要住在一起或者住在附近,他们对于敬老院或者福利院这种养老机构也并不排斥,所以两者并没有太多的琐事需要处理甚至是争吵。

    反观我们中国,传统观念模糊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其实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存在这种法律上的相互关系的,除了应有的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等义务,法律上并没有让父母还承担为子女置办婚姻和车房的义务,子女也无需终日留守在父母身边吧?但是传统观念却让双方的关系变得极其模糊,甚至像浆糊一样,说不清,道不明,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如若谁家的子女把父母送进了敬老院,那便是天大的不孝,是要成为别人的笑柄的,至于那子女究竟有何困难,是没人关心的。

    说到这里,忽然又想到两个词,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也许和本文要表达的观点并无关系,但我想说的是,那些把老人和儿童留在家里的年轻人,绝大多数也都是有苦衷的,当我们在评判孝与爱的问题时,也不必急着下结论的。

    我们都深爱着父母或者子女(30岁的人大多数也都有儿有女了),只是,我们应当如何去释放我们的爱,让子女所付出的爱和父母所需要的爱成为一种和谐或者有平等有尊重的关系,让每个人都能在这分孝道文化里真真正正地体会到亲情之间的快乐,这是一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

    我不敢说今天表达的内容是无懈可击的,它肯定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纰漏,但是我希望能通过这样一次言论,让我们中国更多的子女和父母可以意识到这个问题。

    或者你还沉溺在单方付出或者索取的畅快里,但请想想,如能在这份浓郁的亲情里,稍微加一点理性的判断,该给的关爱及时给到,不该给的关爱也不必过度使用,那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许会变得更为融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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