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雨中的3分58秒》,从打开它到今天读完,不记得有多长时间了,两周或许一月余。这两天却是牢牢被此书牵拉着,只因为越到后面越好看。
书的前半部分比较散,出场的人物也比较杂,外国人名字又记不清,经常不知道谁是谁。但作者在叙述语言中常有金句出现,好像游戏中不定期出现的奖品,会小小刺激下麻木疲倦的眼睛,再加上对书名的好奇,如果不是想着这个书名到底啥意思(可见,好的书名如好的作文题,为书加分),可能早被收拾起来,束之高阁。
跑步让我维持规律生活,也让我自由——村上春树
每次看到封面上村上这句话,就会忍不住打开它。村上本来是一个体质很弱的人,但是他几十年坚持跑步,最后竟然达到可以参加职业马拉松大赛的水平。而且,他的写作也因而获得长久不衰。一个人的潜能有多大,可能要看他的恒心有多大!
故事主人公是东南大学体育生卡西迪,1600米运动员。田径队队长,中长跑运动员。以4分3秒跑完1600米的成绩居校运会第一,并八次出现在全校纪录上。在咱们这里只有1500米项目,美国人干脆就以400米跑道四圈来计算,省了不少事儿。貌似比1500米合理。
书的前半部分,写的是卡西迪的朋友们,教练,生活的环境—杜比会馆,女友安莉亚,还有学校校长,大学的一次学生请愿等,感觉都是模模糊糊的,显得有点杂乱。主人公卡西迪夹杂在期间,练跑并且杂事一堆,尤其是身为田径队队长,惹上了请愿书发动者的麻烦事。这部分的内容,作者大概是要表达一个优秀的跑者并不是天生的,一个优秀的跑者必须要有如禅修一般宁静专注的内心,从而引出后半部分卡西迪的孤独练跑。
书的后三分之一,东南大学植物学博士、奥运冠军丹顿把卡西迪带到他的小木屋和专属跑场,这是方圆15亩的山林,是丹顿用比赛获得的奖金购置的。在这个地方,丹顿和卡西迪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密谈,就是这次谈话,改变了卡西迪的生活。跑步有了目标:跑进4分钟,战胜1600米的世界冠军新西兰的华顿。
要想跑得快,就要跑得远。
卡西迪从学校休学,搬到小木屋独居,他很快制定了一套令人惊奇的生活方式:严格的训练、大量的阅读、简单的饮食,有时像大熊般的冬眠,以及对着锅碗瓢盆自言自语。
特别是间歇跑训练,20趟四百米快跑,分成5回合,每趟快跑之间是一百米的慢跑,每回合之间是四百米慢跑,每趟快跑尽量控制在63秒。400米*20,是八千米,中间是20个100米,和5个400米,那就是4000米。而这4000米,对他们来说是慢跑,对我们来说是比快跑还要快,可他们觉得这是难得的奢侈大享受。
20趟跑完之后,又跑了一个20趟。身体已经疲倦至极,可是还要保持速度,关键不在于能跑多快,而在于疲倦时能跑多快。
跑完第二个20趟后,又跑第三个20趟。天啊,我真的以为是开玩笑。结果卡西迪跑的时候,作者的描写都是心理幻像,真要崩溃了。结果,卡西迪坚持了下来,挑战了身体的极限。
路遥知马力。终于懂得在跑步上是什么意思。原本只是跑个1600米,却要每周跑250公里,难以想象。长跑选手像是冷静稳重的信差,奔跑在田间小径和山林道路上,忍受长达数小时的孤独,就为了执行自己的计划……他们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每个人生命中都要面对自己的三分五十八秒!
在一次雨中训练时,卡西迪跑出1600米3分58秒的成绩。他曾经设想过突破4分钟的成绩,是何等风光,没想到却是不经意之间,在一个雨夜,只有两个人见证的情况下实现了这个人生的突破。那个雨夜,他跑进城,找他前女友安莉亚,跟她说了这件事,可前女友不理解他为什么休学,放弃学业,依然责问他。爱情的基础在于互相支持和理解,否则就是两个频道的人,不可能长久。
如果你终于可以接受跑步这件事,你必须懂得驾驭自己那份凶猛的野心。书的最后,是详尽描写了卡西迪以芬兰国家代表队队员泽波的身份参加1600米比赛,和新西兰的世界纪录保持者华顿同场竞赛。
最后,卡西迪跑出了3分52.5秒的成绩,战胜了世界冠军华顿,战胜了自己。
跑步是痛苦的,尤其是和高手竞赛的跑步,赛的是身体素质、意志力、平时的训练,尤其是内心的专注和单纯,用自己的思想让自己身体的圆能够有节奏地转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其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竞争对象,每个人都要面对自己的3分58秒。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3分58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