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邬健敏 编辑 / 阿甘
分享环节结束后,群友开始提问,短短的半小时内,竟提出了20多个问题,而问题主要围绕着万科、宝能事件的观点阐述及股权众筹两大板块。
互动环节一开始,群友“余亮”就抢了个沙发。
王石现在揪住宝能的资金来源问题,这个对宝能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王石这一方的思路是什么?(余亮)
余亮问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在我前面的介绍里面也简单的提到过——宝能的资金来源是完完全全的合法合规。我觉得这个问题看似很重要但也可以不那么重要。王石现在用的最主要的应该是一种心理上的战术。因为94年, 王石当时就是从老鼠仓的角度来逼君安!这中间你违法违规了,你这样做就是不对。他营造的一种压力。实际上在目前这个阶段,我觉得对宝能的持股有一个什么样 的实质的影响的倒是未必。因为银行这边是说我的这个资金给宝能做投资。我这边签署的所有这些法律的合同都是合法的都是OK的。 只是宝能把这个资金的投向投的是有点不符合他们的约定,那么这就说明了,第一它是违约的,第二是背后看一下这个银行理财资金,它到底能不能投向这样一个上 市公司的股权里面,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是一个事后追究。就说你不能去否定,他现在宝能已经是万科的大股东持有的那么大的这个比例的股权,这个事实已经改不 了了。
那不管宝能这个资金来源里面是哪种类型的,合规也好不合规也罢,宝能现在的大股东的身份和所持有的股份已经是既成事实,都已经是没有办法改变了。所以,任 何对这个中间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要去查处要去怎样的追究责任那都是宝能自己的事情。跟万科持股其实无关,这其实是两个问题。所以我觉得宝能只要保证自己在 融资成本和资金链条上不出现大的问题,它还是可以抗一抗的。
群友“王川”紧接着问
我认为宝万之争背后还有另一层之争,即职经理人思维与资本思维之争。当这两种思维产生矛盾时,应站在哪一方?(王川)
职业经理人和资本之争我觉得单就这句话来讲是不存在的,职业经理人肯定斗不过资本,在任何一个时代一定是资本为王。而我觉得两者之争从本质上不算是思维之 争,其实还是利益之争。因为这并不是简单的一个思维模式或者说是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之争。职业经理人也有他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本质的利益点,野蛮人一旦要冲 破这一点,其实动摇了他的既得利益,所以我觉得还是利益之争。就是说在资本市场上其实所有东西在表面上都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模式一种表象一种思维。一种什么 样的状况,所以他们背后还是利益之争。
群友“诺亚方舟”请教如何防止恶意收购
请问上市公司股东占有多少股权才会对董事的任免产生影响?如何防止恶意收购?(诺亚方舟)
这 个群友问到了股权然后是怎么防止恶意收购。这个的话你关键是要看上市公司的章程的设定。因为我前面就讲到了最关键的是你董事会的大门不能被收购方给踹开。 这里面的核心无非就是董事的提名权,董事会的召集权限、修改章程的一个权限、包括里面的表决你是二分之一以上就通过,还是三分之二以上,亦或是比例更高。 你有类别股东是可以分类表决,这个很重要。从技术分析的角度来讲,它是由很多点组成的。
最重要的它都是会体现在上市公司的章程里面。所以这次也有人质疑说,万科的章程里面竟然没有太多的设定反收购的这些条款,也是觉得好像是王石的一大失策, 觉得怎么会在这个事情上翻船呢?我个人觉得中国的上市公司在自己这方面设定的条条框框本身就不常见,因为股权之争在当代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出现的几率相对来 讲还是不高的。大家又都受着一个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熏陶,所以总是觉得我现在有大股东了,也有对我比较重要的股东了还需要在章程里面去设定很多条款,那人家 会认为,我到底有几个意思呢?
事件问题很多,在这里不一一例举,在回答了众多问题后,开始有人涉及到股权众筹的问题,群友“向日葵”问
现在股权众筹很火热,但平台良莠不齐。您如何看待?(向日葵)
太好了这个群有提到的这样的一个问题,股权众筹我是非常看好的。所以我自己也发起设立了阿甘筹众这样的一个众筹平台。股权众筹的未来一定会在中国的各大行 业形成一个非常大的有影响力的一个形态,但是他会用什么样的形式去发挥它的巨大影响力,现在还不好说,这样的一个模式是需要时间来摸索和成熟完善的。目前 呢,股权众筹的平台还都在起步阶段,所以这个行业肯定会出现良莠不齐,但是这都是正常的。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但是众筹的这个方向包括众包这个方向我 觉得都是OK的没问题的,以后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群友“石榴湖岸”请教股权众筹
邬总,股权众筹是咋回事?(石榴湖岸)
有几个群友都提了股权众筹的问题,我也一并做一些回答,其实股权众筹的话,网上的每个平台对推出项目的上线都有自己的标准和方向。有一批平台对项目是不做 筛选的,他们认为我只是平台,所有需要融资的项目你翻上线来就可以,而投资人是需要自己认领的,这些平台就是提供一个项目信息展示的平台功能。也有一些平 台针对项目是会先做筛选的,比如我这里的阿甘筹众,我们就会先做一批筛选,因为我们有一个投资小组,是一个小分队,在推出项目前,首先会针对这些项目的BP做尽调论证,然后会筛选出比较靠谱的项目放在平台上进行众筹。
从我们平台的角度来讲,主要看好的项目有三大类,一个是“互联网+”的,“互联网+”是 哪个行业没关系,关键是这个公司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核心竞争力需要清洗展现;第二类是高科技,这个高科技包含的范围也比较广,比如说环保、清洁能源等 等,这些都可以;第三类是一个泛娱乐、大文创类。这个类型就是围绕着现在中国某些消费的阶层,且这些消费阶层的消费力不断的在提升并呈现的越来越清晰并演 变成大众所希望的那种娱乐方式。所以我们阿甘这边主要看的是这个三大方向。
众筹的股东这个200人。现在在阿甘筹众这里是这样操作的,我们是把每个项目的认购的起点通过计算控制在200人以内。因为我每个项目众筹成功是用一个有限合伙去持股。而有限合伙人不能超过50个。因此我这边倾向于在我的平台上做的项目的股东数都是控制在200人以内的。包括这200人我觉得还可以做结构,还是有技术的方法可以解决。
最后的几个问题,诺亚方舟又抢占了一个
设立股权众筹平台需要资质,行政审批吗?是不是必须要有领投人?给领投人管理费?(诺亚方舟)
诺 亚方舟的这个问题我觉得挺好的,我在这里回答一下。股权众筹的平台因为它是一个互联网平台,在去年的时候国家发布了一个征求意见稿,但是在这个之后正式的 法律法规流却一直没有出来。所以现在股权众筹平台在法律监管方面尚处在半真空的地带。因此,如果你需要设立这样的一个平台,就像做一般的互联网平台就可以 了,大家都是有一定的资源的,通常都是先注册设立公司、然后去技术开发、注册域名、然后再上线就可以了。但是我估计2016年证监会对股权众筹的规则可能会有新的界定。
领投人的话是这样的,股权众筹平台上推出来的项目首先要确定领投人。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有资质的投资机构;另一类是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天使投资个人。所 以在项目对跟投人开放前一般领投人要先确定下来。而领投人在投资的最后是承担了相应的这个管理职能的,在某种程度他就是一个管理员,很多平台现在都有这样 的规则,即在项目成功退出后,在跟投人那边领投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的。
整个交流分享最终在晚上十点结束,在一片赞誉声中,邬健敏女士也和大家一样迎接2016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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