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凉爽的午后。
我和朋友约好去市中心的美食街逛逛,因为今天搞活动。
在时间的最后一刻,快速收拾好自己,开着小电驴去接我的朋友,一起出发美食街。
不料,我们刚到美食街就遇到了个奇葩老板。
事情是这样的。
卖冰淇淋的老板说我们没有给钱,我和我朋友就很生气了,买一个冰淇淋还被人坑。这事关乎我们的声誉,我也对老板的行为感到很羞愧,一个老板,竟然会做这样的事,实在是自砸招牌。我就开始理论,没想到她比我还得劲,泼妇骂街似的大嗓子,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做的羞耻事。
我火冒三丈,觉得这种人不应该惯着,否则就会成为社会上的一颗毒瘤,我恶狠狠的批斗了卖冰淇淋的老板。
那老板就傻了,兰花指指着我的鼻子说:“算了,便宜你们了,赶紧给我走开,别挡我生意。”
我心中熊熊烈火,即将在头上冒烟,无耻之徒,明明是她的错,说的如此冠冕堂皇,罪证全揽我们身上,自己做好人,生气!!!
看到旁边和对面小吃摊老板,都伸直脖子,往这边看,听到其中一些群众和老板喃喃细语,我细听,没想到,这个卖冰淇淋的老板经常干这种事,原来这女人就是焉坏焉坏的。
后来想去举报她,但是我朋友拉住了我,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咱没什么损失,就算了。”
好吧,也是这个理,但还是气不过,乱诬陷人,破坏我们声誉,好心情也被破坏了,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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