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分手了,可以和前任做朋友吗?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
有的人觉得当然可以,毕竟相识一场,做不成恋人,做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有的人觉得没办法做朋友,分开了就是分开了。
而我想说的是,对于前任,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在没有谈恋爱之前,我也觉得两个人即使分开了也还是可以做朋友的,正所谓那句“买卖不成情谊在”,虽然不能一起走到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毕竟是曾经最相爱的人,退而求其次作为朋友也算是好的慰藉。
可是自从谈恋爱之后,我才发现那不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者的态度。
当你作为现任,勿论说对方和前任做朋友,对方手机里有哪怕一丝丝有关前任的信息残留都会成为导火索,轻则吵架冷战,重则再次分手。
对于这种情况,通常男方都辩解称只是留着微信或者电话而已,就那样放着,并没有想要再联系。或者清清清楚楚的看到有联系,也只是说纯粹是帮忙,并无其他想法,甚至会觉得现任小题大做。
对方可能不知道的是,现任在看到他手机里和前任有关的任何一点点信息都像一根根刺儿,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对方和其前任曾经的恩恩爱爱。
如果两个人最终走到分手的那一步,证明彼此终究只是过客而已。分开之后老死不相往来是一段感情的最好结局,是对彼此负责,更是对现任负责。
如果跟前任分开之后有了现任,却又回头去跟前任惺惺相惜,那又将现任置于何地?那样,受伤的就不只是彼此,更牵扯到无辜的现任。
尤其是在影视作品中,爱情题材的特别喜欢渲染这一情绪:两个彼此曾经相爱的人(特别是初恋那种)由于某种原因不得不分开,在若干年后,彼此或者其中一方都有了现任,两人再次相遇,于咖啡馆或酒店再诉当时的情长。
之前看的时候多是感慨,造化弄人,那么相爱的两人却不能在一起,为其感伤不已。现在每每看到类似的情节却特别不理解,甚至气愤。
前段时间上映的刘若英导演的《后来的我们》这部电影,口碑很好,看众一个一个地借这部电影感叹物是人非,错过的人,错过的情。
可是在电影的最后,似乎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人:男主角的现任,并且是妻子。男女主多年后重逢,并且在酒店的一个房间里面共诉衷肠,甚至很搞笑的躲避男主角儿子拨来的视频通话,甚是滑稽。
那个时候,有没有想过男主的现任妻子是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这个事实。
恋爱关系和婚姻关系跟其他形式不一样,恋爱和婚姻关系是两个人基于彼此的情感信任建立起来的一种抽象契约关系,对象也只能是两个个体。
曾经建立过这种契约关系的双方在解除这种契约关系之后,再与另外一个个体建立这种契约关系的,则应当与之前解除契约关系的个体断绝关系,不然便是对新契约关系的背弃。
如果爱,请深爱(现任);如果不爱,请走开(前任)。
对于前任,最好的便是老死不相往来;
对于现任,请好好珍惜;
除非也想现任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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