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说起“利己”时,通常都是将自己从这个集合中排除出来的;当我们说起“利他”时,通常都是会将自己放在这个集合中去的。因为人大都是“趋利避害”的,在人们的观念中,“利己”是被贴上“坏人”的标签的,“利他”是被戴上“好人”的光环的,没有人愿意说自己不是一个“好人”。
但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真的是一个“利他主义者”吗?
康德有一个著名的道德伦理命题:人不仅是手段,而且是目的。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人是目的!康德的思想是被公认为人的道德实践高于人的知识能力的,人通过道德实践,实现人是目的的目标。但将他人视作目的去对待,这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康德将之作为理想,希望人们通过道德的“三个假设”,通过道德自律的践行,去逐步接近这个理想。对于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的将人作为手段为自己所用,康德也没有断然全盘否定。
“利己主义”大致可分为几类:
1,有爱心的利己主义。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与人方便 自己方便,与人好自己也好,客观为他人主观为自己。这是正常的市场化商业活动,以及正常的人际交往的基础。
2,精致的利己主义。这种说法来自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的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3,极端的利己主义。完全或者几乎不顾他人的利益,不择手段只顾实现自己的利益。现在还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就是有人以“利他主义”之名,行“极端利己”之实的,也属于这一类。
大概可能也许我们这些平凡人,大都是属于第1类的,为“利己主义者”说几句话,也是为我们自己说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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