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家里捡到了一百元钱。后来才得知是春华伯伯的,因为他来过我家。
虽然,我对钱有很大的兴趣,但不是自己的东西切忌不可贪恋。上学的时候也常常会看见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曾经在广东中山打工时,有一回手机丢失了,我很焦急,幸运的是一位叔叔捡到了,还给我了,现在想想都还没有好好得感谢人家。
其实,我妈妈也有好品质。有一回在场里捡到了一部手机,上交了。还因此被公司奖励了五十元,以及通报表扬。
其实,每个人都可能遇到丢三落四的事情,可能会遇上好人拾金。这样的事情,我不仅亲身体验过,还听到别人的讲述。
至今还记得在珠海当保安时,领班就告诉过我,他就是由于不贪不义之财才被提拔的。保安嘛,有时候需要巡逻的。当时领班就在楼层角落里发现了别人落下的手提包。里面大概有几千元。换作品行不好的人,十之八九会拿钱跑路了。可是领班没有动歪心思,主动把财物交给了物业部,后来领班被提拔了。
虽然保安这一职位被很多人瞧不起,但是依然有善良而又正直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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