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我很想出家。
那时候年纪尚浅,学历刚够,还没有学会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在宿舍和教室之间无趣奔波,把前女友的电话从手机里删去,攥着寒风里打工挣的九十块钱,白风中踩着飞雪窜进宿舍,看到十一点钟还睡的正香的室友,一屋子闷的发酵的臭袜子味,我大大的吸了一口气,把自己扔在角落的床上。
我想出家。甚至已经联系好了寺庙的师兄。
半夜有人起夜,从上铺走下来把我吵醒了。暖气片烧得滚烫,不知道学校是不是要蒸了我们。室友打开门跑到厕所,一会儿呼哧呼哧地跑回来,床吱吱啾啾难受地叫了一阵,黑夜又恢复了宁静。我睡不着了,一阵烦躁。突然觉得做人好难。七情六欲没休止,九九八十一难处处该栽,一步一坎,尽是烦恼。突然又觉得电影里的出家人过得好清静,即便是孩子丢了,一句“缘起缘灭,缘聚缘散”就能看得开,每日吃斋念佛、坐禅修心,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清净的活法吗?
我跟我爸说,我要去寺里做几天义工。我爸一巴掌拍在我后脑勺上,嗡嗡的叫着好像是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脑子里,心一个哆嗦,再也不敢有这个念头。
开始工作之后,觉得人的活法真多。有的人极尽奢靡,从两百层高的楼顶落到地上;有的人倾其所有,换一天可以箪食瓢饮,傻笑着走街串巷;有的人儿孙满堂,还要不肯休息愿做人类繁殖的工厂;有的人卖尽田粮,带着鼓和琵琶要去西藏流浪。人们说,那叫近地天堂,谁不想看看神仙的生活,再靠近一点,好像一下子人就变成了佛的模样。
近地天堂听说有一句话,一人不可渡寒江。若是福报未到,头发削掉,不能进庙。先把苦吃完,再说糊涂话。
我的一个朋友,到处流浪,孤身阅尽风光。他敢一个人兜里带一百块钱就跑可可西里去看藏羚羊,我不敢。我不知道在野地里会不会有狼半夜把我的脑袋带走当夜壶用,也不敢从不知道的什么地方开始磕长头然后笑着死在什么地方。我还没有跟我爱的姑娘一起睡过觉,还没有跟我最好的哥们一起喝最烈的酒,没在太平洋里撒过尿,没在巴黎的街上看到埃菲尔的花哨。
人很奇怪,爱的都是最烦的东西,愿意烦,愿意爱。
有一天我会不会彻底忘记曾经想出家的念头,变成一只糊涂虫。每天起床,跟身边的另外一只糊涂虫说我爱你,吃好维持生命用的一点食物,各自去完成各自的工作,晚上一起回到矮小的巢。我摸摸另一只糊涂虫的脑袋说,我曾经是一只多么清高的虫,却是为了你变成一个傻瓜的样子,而那一只虫只会哈哈傻乐,点亮一盏灯光,抚摸着对方的手,一起睡过去,等着明天日光温暖彼此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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