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挺难回答的,到底什么样才算飞蛾扑火呢?我不知道算不算是飞蛾扑火,但肯定是傻事了。
我和他是青梅竹马,家在一个遥远的小岛,至今没有通高铁。
我们是高中在一起的,没有影响学习,反而为了约定高考去S市努力学习。不过后来高考我还是考差了,整整差了一百分。那段时间挺绝望的,但是现在想想,真是哭得太早了,还有更苦的在后面。
反正我们就成了异地恋,他来了S市我们约定的大学,而我留在老家上本地外语院校。
大三国庆的时候,原本说好的在Z市汇合一起过节,但是他突然跟我说系里要临时培训他演讲,参加十月底的比赛,不能去了。我单蠢地完全相信了他的鬼话。
又想给他一个惊喜,就哼哧哼哧拖着一大袋子他爱吃的土特产,坐整整40个小时的火车硬卧去了S市,腿都给我坐得肿成了大猪蹄子。
为他翻山越岭几千公里,却无心看风景。
但是后来才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培训和比赛,他其实是给暧昧对象补课开小灶来着。
之后我工作也来了S市,但没想过,也真的再没见过他。今天能说这么多,不过就是“那些让你难过的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笑着说出来”罢了。
至于受的那40小时的酷刑后悔不后悔?一定是不后悔的。
不过这种翻山越岭去爱一个人的勇气,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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