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是由美国自由委员会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对美国新闻界做调查得出的报告。即使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仍然熠熠生辉,对当下现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时美国的新闻界掌握在一些庞大的商业机构手中,新闻界处在危险之中,极少比例的人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表声音,这极大地阻碍了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而且并不能提供人们所需要的服务,教条主义和集权主义的蠢蠢欲动,对新闻自由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此,新闻界必须自律以自控不受政府控制或成为经济集团的傀儡。表达自由是每个人该享有的天赋人权,它在各种自由权中是独一无二的,国家社会个人不得侵犯。表达自由是社会共同体重要利益的反映,而且还是一项精神权利。公民的良知是国家保持活力的源泉,倘若国家官员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现象无处不在,公民的表达自由又被限制,那试问国家如何活力激昂前进,只怕会跌进无边无际的深渊。而这里所言的表达自由,并不意味着每个公民都要从事新闻行业的工作,而是有机会有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此外公民被赋予表达自由的权利,切不可被滥用,歪曲事实与煽风点火都是不允许的,必须出自对社会公众的福祉及个人的思想负责的意义才可行使。
一个自由的新闻界对社会具有重要性,保护新闻自由就是保护公民或共同体。当然新闻自由包含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我们要发挥积极的作用,摒弃消极的作用,不受外界威胁并接受监督,实行问责制度,唯有以权力才能制衡权力。放眼未来,新闻自由只能以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而继续存在,既要行使权利又要履行义务,二者缺一不可。书中指出:我们社会今天需要的是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境中的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一个交流评论和批评的论坛;一种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一种呈现与阐明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方法;一个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和感情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新闻界这一角色的实现必须要以新闻自由为保障,同时这一角色的实现又反过来更好地保障新闻自由。科技大大拓展了大众传播的范围,增加了它的种类,提高了它的速度。从昔日的电报电话到电视网络,地球村的现象日益凸显。这为新闻自由的实现扩大了可能性接近性、斗争性、人情味、新奇性这些新闻的标准限制了准确性和重大性。为了吸引最大数量的受众,新闻界强调例外与常规,强调煽情甚于重要性,许多有深远社会意义或与每个人利益相关的公共政策,都被压到了被值得报道的事件之后。
例如沸沸扬扬的蔡徐坤与潘长江事件,本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一再上了微博热搜,吸引力人们过多的注意力,不是一种良好的社会发展景象。新闻界没有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新闻界在这方面的失败对它享有的自由的最大危险。新闻界应自觉承担起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任何新闻单位总负有不可推卸的巨大的和个人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良知和公共福祉的责任。政府新闻界公民都应承担起这份责任。这本书指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需要政府、媒体和受众的三方努力,这其中更重要的,是每一方都明白自己的职能界限所在。才能达到最根本的为公众服务的目的,才能做到“凡是值得公众倾听的思想观点都让公众倾听” ,才能真正地实现“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虽然新闻自由也并不会仅仅因为遵照了这几条要求而达到,但是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无限追求接近的状态也会为我们发展新闻理论提供动力,这无疑对我们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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