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整理杂物事,翻出了十多年前的旧物,即使那些旧物已经发黄,不再光彩我也仍然舍不得扔掉。
最先翻出来的是五六年前用丙烯颜料画过的简笔画,那时候还没有开始练字,字写的歪歪扭扭的。记得画这幅画时,画了一整天,到晚上时脖子已经酸痛不已。
接着翻出来的是前男友在分手以后给我的贺卡,他的字工工整整,就像他的人一样,规规矩矩的。他是一个即负责任又懂得感恩的人。至于为何会分开,也就不愿再提起了。
小学3年级学过的二胡和买了10多年的松香也被我翻出来了,那时候学习了3年的二胡,还学过唢呐和小号。因为学唢呐右手拇指留下了一个圆圆的茧,现在我依然会时不时的摸它。
高中的时候最喜欢折星星,五颜六色的,一个一个放在玻璃瓶子里,最后都当作生日礼物送人了。现在却忘了怎么折了。
初中时的同学录,一页页的翻开,看着那时候同学们给我写的留言,忍不住就泪目了。现在的他们还都好吗。
人生中唯一喜欢过的明星,那时候看到他演的电视剧都会脸红心跳,他的手非常好看。后来遇见了一个长得像王凯的人,差一点沦陷。杂志是弟弟买给我的。
初中高中最爱看的青春类小说,那时候遇到喜欢的句子还会摘抄。现在还是很喜欢青春类的小说和电影,总觉得青春很好。摘抄的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
我是一个很恋旧的人,那些泛黄的旧物舍不得扔,看到它们,总会想起那时候的自己,想起那时候的人,想起那时候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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