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适用5%税率的除外)。
2、5%征收率:
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保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3、5%减按1.5%征收率:
个人出租住房。
4、3%减按2%征收率:
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5、13%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列举类货物除外);销售劳务。
6、9%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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