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是一个卖面条的小商户,除了早上买面条下午还卖馒头,成年累月没见她们休息过,除了过年能歇几天,永远都是正常营业,老两口一个一个压面,一个卖,凭借吃苦耐劳的实干劲生意经营的很不错,平时只忙着挣钱没机会花钱,生活简朴省吃俭用,突然有一天我从她旁边过她就喊我,我以为是什么事,结果她要给我几块西瓜吃,我表示拒绝,她还偏要给,还说什么…远亲不如近邻之类的客套话,我无奈接下了那三块西瓜,拿到屋里我仔细一看西瓜好像不是很新鲜,我吃了一口味道也不对,我就索性扔进垃圾桶里了。又在三天前她又叫住我,说要给我雪糕吃,可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婉言谢绝了,第二天她又说要给我吃雪糕,我实在无奈就对她说:“我想吃的你舍不得给,不想吃的你要给,我不想将就啊!”说完她就打算去拿好点的,我就谎称有事忙,有空了再吃!
一个对自己都大方不了的人,怎么可能拿好东西送人,如果有这样的人,会是这三种人,一是有所目的,为了给对方套近乎,二是咱自己的父母,把好东西让给孩子,三是思想境界高,省吃俭用把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人。显然我这邻居可以排除以上可能,她让人纯碎是为了处理剩余,自己消化不了,卖又没人要,送人还也许还能换回一点人情,索性就处理给我们这些邻居。
当然我这判断不是空穴来风,作为邻居根据她长期以来的言行就给出准确的判断,她给别人称面条,如果是客户要两块钱面条,过完称她就报价两块零五分,还补上一句给你多称点,给两块就行,跟人家多称了五分钱,还让人家承她个人情,其实她的面条算是这条街最贵的,人家都是两块五,她买两块八,谎称自己的面粉好。邮政银行搞了活动拉动消费,用支付宝付款满十减五,她说自己要缴税,让客户承她个人人情。这种人是不是已经符合奸商标准了。
送人送好东西是敬人,送烂东西是欺人。记得有位老师说过:送人不一定要送多么尊贵的东西,但尽可能要送同品类里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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