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期,年纪轻,身体好,没有什么体育锻炼一说,打篮球只是喜欢,虽然没有有太多的时间打球,但只要天气好,约上三五个同学,就可以在球场嗨翻天,算是给自己的奖励。高三有几名同学篮球水平很高,虽然学习成绩一般,后来听说高中毕业后,被县里几家实力较强的企业招录,也体现了打好篮球还有额外的价值。
后来到省城上学,天地更大,同学们的爱好也更广。因学习压力不大,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喜欢的事,打篮球就是课余最多的活动,经常一下午的玩,直到天黑,食堂打烊,只好相约到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吃饭,也就是那时学会了喝啤酒、烫米酒。寝室里有一名室友,他特别喜欢足球,在毕业留言册上,不约而同的印象,“一下课,各自抱着篮球(足球),奔向不同的球场”。
篮球算是当时学校的第一运动,经常有组织比赛,一群赤膊略有腹肌的小伙,在场上来回奔跑厮杀,带来无比的自信和快感,通过切磋,提高了球技,增进了友谊,喜欢篮球也逐渐成为个人的标签。高光时刻是获得了篮球赛的神射手,虽然只奖励一本硬皮抄笔记本,还是收获了很大的满足。(未完)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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