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号,温州女孩赵某在乘坐滴滴顺风车时遭司机强奸后杀害,事件爆发后再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警方的案件公告,以下是具体内容:
温州警方案情通告在警方的通告以及我们从网上了解到的情况中,我们很明显的可以读出这么几个问题:
1.警方向滴滴客服要求提供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和车牌号,两次被拒,耽误了最好的救人时机。
2.滴滴客服部的反映迟缓,在面对紧急情况的时候对用户的安全问题不够重视。
3.滴滴客服对用户投诉的情况完全不够重视,可以说是无作为,特别是在案发头一天一位女乘客投诉了嫌疑人之后,滴滴却仍然视而不见!
面对这样的恶性事故,滴滴方面做出的回应是:“我们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看到这样的回应真的让人愤怒不已,或许滴滴是想用高额的赔偿来安抚受害者家人的情绪,但是公众想看到的是这样的处理方式吗?出了事就3倍赔偿,然后继续出事?滴滴公司真的有在为用户安全考虑问题吗?没有,没有,没有!!!
从这份道歉声明中我们只看到了滴滴公司急于平息事态的毫无诚意的道歉,没有看到滴滴公司对于整改这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的决心。一家立足于服务公众出行,估值几百亿美金的公司,却如此忽略用户诉求,我不禁想问一句:企业家的良心何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何在?
这次作案的嫌疑人,与上次空姐被害案的罪犯一样,都是滴滴顺风车司机,所以我特地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顺风车和滴滴快车等网约车的情况,我发现顺风车根本就不属于网约车的范畴!根据推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可以看到,滴滴快车专车等以盈利为目的的营运车辆为网约车,而滴滴顺风车应该属于合乘车(具体可看知乎问题“如何看待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被杀害一事?此类事件应如何避免?” )。由于政府的不作为,在很多城市都没有出台合乘车的管理办法,导致了滴滴顺风车钻法律的空子。合乘车的管理办法只在少数城市的立法中有说明,即合乘车每天的接单数量不能超过两单,而滴滴平台是怎么运营顺风车的呢?滴滴平台上的顺风车一天可以接15单!也就是说滴滴平台默认顺风车打着合乘车的名义行网约车的营运业务,这是将乘客的安全视若无物!营运车辆之所以为营运车辆是因为受过严格的审查与监督的,而滴滴平台纵容顺风车的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寒心!在这个事件中,政府对于合乘车的管理办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不能更好的监督顺风车,这是政府部门的失职!而滴滴公司这种明目张胆的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让人愤怒又无奈,在这个国度,大概这就是屁民的悲哀吧!或许在滴滴公司眼里,用户的生命安全与赚钱比起来,一文不值吧。
写在最后
自从4年前滴滴收购优步,占领了国内市场,形成实质性垄断以后,平台的收费越来越高,平台管理问题层出不穷,性侵、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五十多起。而出现在网络上的却只有寥寥几起,不得不说滴滴的公关能力真的是强,也可见我们用户的生命是多么不值钱,到如今滴滴平台的管理仍然不见好转,安全隐患如此严重。但是这样一家公司却无法被关停,这就是垄断的力量。滴滴出道以来一手拿着资本,一手拿着市场,却将赖以生存的用户踩在脚下,享受这巨大用户带来的红利,却完全不顾用户诉求,这样的滴滴,用“滴滴一下,夺命出行“来做宣传或许更好。
面对这样的滴滴,我想问,下一个遇害的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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