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当年是一个整天看着别人嘴巴里那一副难看的牙齿的牙医,他想着改变自己的工作,就像他的同学在县文联里工作一样,在街上晃来晃去就有工资领。余华心中有想法,然后就开始有行动,他通过了解弄清楚了,要去文联工作,要会写作,作品至少要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两篇文章出来,就有可能调到文联里面去工作。于是于华就开始写作。他觉得拿着笔在纸上写字,总比拿着刀对着别人嘴巴里牙齿,要让他觉得日子好过一些。但是,有一件事让他很是感到烦恼,那就是写作是要让自己屁股坐在椅子上。
余华后来总结了这个过程,写作的过程就是要建立起自己的屁股与椅子之间的感情。
这种感情是不是也算是一种念经呢?
这种感情,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建立起来的。
我回想自己了近一年多来的写字,已经有了700天坚持不断地写字日更。有了700天坚持不断的写字日更记录所在了,我想自己大概已经建立起了如余华所说的“屁股与椅子之间的感情”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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