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翻开《心理罪》系列的时候,是高二。那个时候的自己,胡胡混混地在过日子吧,上课的时候用课本挡着小说,下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睡觉,作业也只是每天早上上交的时候抄一下同桌的或者其他人的,考试的时候伸长了脖子想抄袭前张桌坐着的童鞋的答案。那会儿,自己算是个不学无术的笨蛋吧,谁知道呢?
五本《心理罪》,一百五十多万字,我看了五天看完(请记住我是不分昼夜的)。作者雷米大大曾经说过,这五本书,他写了八年。八年的时光,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方木从21岁到32岁的十二年。
但是我不得不说,我在第一遍翻阅《心理罪》系列的时候,心态很不端正。那个时候的自己,是迷茫的、不知所措的。我叛逆,因为当时我觉得这个世界太黑暗;我逃避,是我幻想自己能永远躲在象牙塔里。当时看这个系列的时候,我的第一感受是:哇哦,这个(群)罪犯好牛逼啊,手法好酷啊,再多来几个吧……
我完全忘记了雷米老师的一句话:“纵使洞悉万般罪恶,终要常怀良善之心。”
或许是这些年来心态稳定下来了吧,当这段时间再一次翻开《心理罪》系列的时候,视界完全和4年前不同了。
先从第一部《心理罪:第七个读者》说起吧——
第一季:第七个读者天才初露锋芒,青春和罪恶,都不容遗忘。
1999年,方木21岁,就读于C市大学的本科。
少年方木,也曾经拥有过天真烂漫的时候——
他开始无比怀念过去无忧无虑的生活。那时候多好。不用担心丧命,不用时刻去观察身边的人物,可以冲对面的漂亮女孩吹口哨。
他曾经是个沉默的年轻人,也曾经向往平静安宁的生活,可他的头顶却总像有朵乌云,如影随形,总无法躲闪。
周军、佟倩、宋飞飞、贾连博四个人的死,彻底打破了他的生活,他也因此隐约察觉到了自己的天赋——感受凶手的内心世界。
当死亡像艺术品一样被展示的时候,你会忘记心跳的停滞、呼吸的消失、瞳孔的扩散——那种种令人恐惧、令人生厌的特征都会忘掉。你甚至会欣赏那黑衣使者挥起长镰刀时的锋芒毕露。
在那种天赋的指引下,他发现了那张“死亡借书卡”,他原本以为,自己对了,但后面发生的事实,残酷无情地抽了他一耳光。
他在呼吁成立的自救小组里,遇到了自己的初恋——陈希。
“你会保护我吗?”陈希问方木。
“会。”方木的回答。
可是,他没有做到。
幸福的憧憬似乎总是遥不可及,而不祥的预兆却总是随后就敲响你的房门。
舞台上,冷酷无情的斧子落下的那一瞬间,陈希的脖颈处喷洒出的血,和她滚落在地的人头,就像一把锋利的锯子一样,在方木的内心深处深浅不一地锯着……
但是生活依旧还要继续下去——
生活,就像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时而平静,时而狂暴,时而浪花起伏,时而波涛汹涌。
方木眼看着逐渐暗下去的天色,感到全身无力。
对面开来一辆25路公共汽车。方木看着它与自己交错而过。车厢里面是拥挤的人群,或坐,或站,表情麻木或者大声谈笑。每个人的生活互不相干。命运平淡如斯。
只是,再也没有那个人了。
25路公共汽车会一直来回行驶着,但是,陈希却再也不可能出现搭上这路车了。
他想她。
他会去祭拜她。
火焰跳动起来,调皮得宛如不听话的孩子。方木看着纸钱在火中慢慢卷曲,化作一张张通红、闪烁的薄片,慢慢地粉碎、消散,仿佛去往不知名的地方。
陈希,你还好吗?
远在千里之外的湖南某个安静的宅落,你正沉睡在一个小小的木匣子里。也许刚刚被父亲的大手抚摸过,也许刚刚被母亲的泪水浸湿过。你一如既往地恬静、温柔,默默地游荡在那个第一次睁开双眼的地方、第一次开口说话的地方、第一次蹒跚学步的地方、第一次写下心事的地方……
那么,请你回来吧,这个令你第一次心动的地方。
方木的眼中已经盈满泪水,跳动的火光弥漫成耀眼的一团,模糊却真切。陈希的笑脸在那团光晕中渐渐清晰。
淡淡细细的眉毛、清澈见底的眼睛、挺直俊秀的鼻梁、可爱俏皮的兔牙……
你会保护我吗?
对不起,对不起。
方木终于发出了不可遏止的抽泣。对不起……
脸上温暖的触觉渐渐真切,仿佛一只手在轻轻轻抚。
要挺住啊。别让我担心……
你微侧着头,眼中是无尽的眷恋与不舍……
方木不是没想过做个普通人——
我爱你,但是我会忘记你,忘记一切。像半年前那个没心没肺的男生那样,简简单单地活下去。
是啊,都结束了,你又何必苦苦纠缠呢?
普通人的生活多美好。无忧。无虑。干吗要让那些虚无缥缈的感觉改变自己?
可惜命运却不肯放过他。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的方木,还有可能回到以前吗?
先是同学的遇害,
再然后是还没来得及向自己心爱的女孩说那最简单的三个字……
眼睁睁看着心爱之人的头颅被斩下,却无能为力,如果是你,你会是什么感觉?
他的内心发生了很大的蜕变——
突然安静下来,方木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学期到此结束,接下来的就是无所事事的寒假。然而,方木却无论如何也感不到轻松。
他站起身来,在寝室里来回踱着步子,走到镜子前,站住了。
里面是一个头发蓬乱、面色苍白的人。
你什么时候学会深锁眉头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握紧双拳了?
你的眼睛什么时候开始放射冰冷的光芒?
你的肩膀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负债累累?
我叫方木,你呢?
最讽刺的,还是最后的收尾部分。
凶手是方木的同学。
还是同宿舍的舍友。
或许就像凶手说的一样吧:“当一个人被剥夺得一无所有的时候,他就危险了。”
贫穷、内向、自卑。
还有希望的破灭。
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你们不是很飞扬跋扈吗?
没想过会死在我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人物手里吧?
什么样的仇恨,需要用杀戮去平息?
什么样的仇恨,需要用生命来偿还?
什么样的仇恨,能让凡人异化成魔?
什么样的仇恨,能让死亡变成艺术?
“仇恨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悄悄滋生。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玩笑话,都可能是仇恨的源头。当一个人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他就有理由仇恨。”
可悲的人生,可恨的凶手。
作为唯一的幸存者,方木在那之后两年,都还会梦见他。
梦见他们。
还有她。陈希。
两年后,故事在继续……
来到故事的第二部《心理罪:画像》——
第二季:画像画出了一个人的心,你就打破了他最坚实的防御。
2002年,方木24岁。
距离“第七个读者”系列杀人案已经过去了两年,但是,那场灾难中遇害的人,方木时常会在梦中遇见他们——
你们又来了?
床前的人默默无语地站着。一双手在身后轻轻搭上我的肩膀。
“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不用回头,我就知道那是已经面目全非的他。
不,我跟你不一样!
他会帮助警察查案,作出凶手的画像,这样做的目的,更多的,或许是那份心安吧。
这个时候的他,还处在迷茫当中——
其实很长时间以来,方木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似乎一直在追求某种生活,而让他去描述一下那种生活究竟是怎样的情形,他却常常感到茫然。无休止的思索、瞬间的判断、冰冷的现场、电脑里让人不寒而栗的资料、没有尽头的噩梦。这些在两年来如影相随的“伙伴”,此刻,却让他感到疲惫无比。
我究竟要什么?
卫生间墙上的大镜子里,映出一个年轻人略显消瘦的身躯。上身赤裸,肤色发白、胸膛干瘪。方木凑近了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硬硬的短发,宽阔的额头,苍白、凹陷的脸颊,眼睛里有红红的血丝,下巴上黑黑的胡楂,拧拧眉毛,眼角的皱纹很深。
这是只有24岁的自己吗?
生活中,不是只有连环杀人犯。
他还会在午夜的校园里,祭拜他们——
午夜的校园显得寂静异常,大多数人都在甜蜜或恐怖的梦中徜徉,夜游的,无论是人是鬼,都没有看见J大南苑五舍B座天台上的奇怪祭奠,尽管它并不是第一次。
方木点燃一支烟,吸了几口,把它放在身边的一块砖头上。接着又点燃了一支叼在自己嘴里,深吸一口,又缓缓吐出,烟雾在火光中袅袅升起,好像柔婉的面纱,摇曳几下就消失在夜空中。
老四、王建,你们好么?
还有你,陈希。
方木的眼中涌出泪水。
我又抓住了一个恶魔。你们该为我高兴吧?这是第几个了?第六个了吧。我做得很好,在他对最后一个女孩下手之前就抓住了他。我不会再“来不及”了。那场噩梦,已经足够。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纸灰,轻轻附着在方木的脸上。方木伸手拂去,却弄得满手黑迹,想必脸上也好不到哪去。他轻声笑笑。
是你么,陈希?
2001年,方木协助警方侦破“强奸城市”案。
2002年,方木协助警方侦破“吸血鬼”案。
但他依然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
我是谁?我在干什么?我想干什么?我能干什么?
没有答案。
在之后的孙普案中,方木渐渐找到了他心中的那个答案,以死去11人的代价。
他同时也遇到了第二位短暂的“女友”——
“你说过,那个人很可能还要对我下手。如果是真的,”邓琳玥看着方木,“你会保护我么?”
你会保护我么?
超市里背光而立的女孩,路灯下两个依偎的影子,25路公共汽车站,深夜里软软的声音“还没睡么?”,一袭白衣、长发飘飘的陈希,现场图片里表情安详的头颅……
我会保护你的。
方木终于发出大声的抽泣,他转过头,眼前是邓琳玥充满怜惜的目光。
这些年,好累。
他情不自禁地向前伸出手去,一个温软的身体落在怀里,随后就感到滚烫的嘴唇压在自己的双唇上。
我能保护她吗?
我已经失去了陈希……
不要说亲吻、牵手,就连那最简单的三个字,都没有来得及向陈希说出口。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就是一生。有些人,一旦错过,一切就不再。
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倒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甚至是认识陈希。
方木最终还是失去了这第二位女友,不过不同的是,她是不辞而别的。
她退缩了。
但是方木不能退缩。
虽然,这条路上他注定孤独——
信很短,方木却整整看了半个多小时。
心如止水。
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冷,方木却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好,很好。
终于,又是我一个人了。
也许,从来就只是我一个人。
他也曾经在面对孙普的时候,想过放弃,想过退缩——
为什么要带我回来?
拥抱我吧,一个不知是谁的声音说,孙梅也好,他也好,只要够温暖。即使那是死亡的感觉。这些年,这些事,我已经太累了。
请允许我放弃吧。
“听到了么?”那厉声的呼喝,却分明是乔老师。
“啊——”
一声振聋发聩的呐喊从方木的胸腔中喷涌而出,眼前的一切也在这呐喊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方木又回到了水牢那冰冷的地面上。
不。不能放弃。
这一切,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方木想起了这些案子里,无辜的遇害者:被砍断双手的曲伟强、遭到强暴后被分尸的王倩、毒品注射死亡的唐玉娥、惨遭性虐待致死的年仅7岁的金巧……以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在激励他的乔教授。
“听到了吗?”乔教授厉声的呼喝。
“我听到了!乔老师。”方木的决心再一次上线了。
我是方木。
我绝不认输。
我会打败你。
为了那些曾经灿烂的面孔,
和最后的呼喊声。
他胜利了。
以孙普的死,结案了。
他同时也打开了纠缠自己两年多的心结——
刀,始终是刀。为什么要让它承载这么多东西呢?
方木轻轻地笑了笑,懂得承载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方木站起身,掂掂手里的军刀,忽然一扬手。
军刀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湖水中。湖水激起小小的涟漪,可是很快,又平静如初。
再见,吴涵。
我们缠斗了那么久,是时候说再见了。
再见,吴涵。
再见,孙普。
禽兽们的灵魂,在巧言令色祈求着怜悯。
他们在地狱的门口颤抖着,
祈求着方木放过他们。
而方木,没有一丝的想挽留。
恶魔,只配下地狱。
故事仍然在继续……
再次来到两年后,一路走来的方木迎来了第三次挑战——《心理罪:教化场》
第三季:教化场我们都在教化别人,只不过你用奖励,我用惩罚。
如果有机会决定别人的命运,你会怎么做?
用杀戮回应操纵,用名誉掩盖恶行。
教化之下,没有天堂。
这一年,方木26岁,他到底还是选择了当警察。
他依然会回忆起过去,但是已经能够从容面对——
回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能够让你瞬间就跳入一条曾经的河流,而且难以自拔。
方木曾经自我封闭,曾经让那把军刀片刻不能离身,曾经噩梦连连,曾经无法正视火焰和烧烤的味道,曾经为那些人的死伤内疚得撕心裂肺……
吉普车穿过华灯初上的市区,车内亮如白昼。方木从后视镜里看看自己的眼睛,那里面早已没有了恐惧、焦虑和自我否定,取而代之的是镇定与坚韧。
方木依然可以平静地活着,每天沉沉入睡。
很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或者难以正视的,一旦回头认真审视,恐怕我们都要对某个曾经确定无疑的事实大吃一惊。
难道杀人,真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么?
猜透别人的心思的确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更困难的,是正视自己不堪的内心。
方木忽然想起很多人,想起杜宇、邹团结、刘建军,还有陈瑶、孟凡哲。他们中的有些人,正开开心心地生活在别处;有些人,方木宁愿相信他们已然堕入轮回,正在某个幸福的妈妈腹中孕育,或者在温暖的襁褓中睁开懵懂的眼睛。
无论如何,请你们把一切都忘记。如果一定要有人回忆,那就让这个人是我好了。
摧残人心的“教化场”之下,每个人都不能幸免。
他该怎么办?
向前望去,天空低得仿佛要砸下来,这条郊区公路似乎一直通往乌云翻滚的天边。向后望去,不远处的天使堂已经彻底笼罩在一片雪雾中,无论怎么用力分辨,那星星点点的灯光也看不见了。
天使堂。教化场。
方木反复咀嚼着这两个词,忽然明白为什么周老师要将孤儿院命名为天使堂。天使有一对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不受教化,不受玷污。
方木踩下油门,吉普车在这条雪雾弥漫的路上奋力前行。穿过郊区,市区里的辉煌灯火隐约可辨。刚才还连接天地的一片苍白忽然变成了暗哑沉闷的灰暗,重重地笼罩在同样灰色的城市上空,看起来,仿佛一口从天而降的大铁锅。
驾驶室并不冷,方木看着眼前越来越近的城市,却不住地发起抖来。
他想到黄永孝,想到马凯,想到孙普,想到夏天……
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巨大无比、危机四伏的教化场。
证据?对不起,死无对证,一无所有。
放弃吗?
不,不能放弃!肯定还会有办法的……
心理学的伟大毋庸置疑,然而,在心怀恶念的人手中,再伟大的科学也只是更残酷的凶器而已。
雷米老师用了一种讽刺的手法结束了这个故事,让方木击破了“教化场”。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我们每个人都只是微不足道的蚂蚁。
杨锦程在幻想“教化”他人、掌控他人的人生的时候,丝毫没有注意过,他先“教化”了自己未满14岁的儿子杨展。
童年,母亲去世的时候,父亲冷漠的态度让幼年的杨展得不到足够的关爱。
杨锦程以为,只要物质上给足了,儿子就没问题了。
可是,精神上的空虚真的是物质上的满足就能弥补的吗?
答案在每个人的心里,应该都有数吧。
所以,未满14岁的杨展枪杀了自己的父亲杨锦程。
在心里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扑灭以后,他朝着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杨锦程罪有应得吗?
杨展枪杀自己的父亲,难道真的是无奈吗?
谁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他们之中,既是同谋者,也是加害者和受害者。
在浴室中哭泣的沈湘……
为爱复仇的罗家海……
失去方向感的谭纪……
惨遭电击而死的蒋沛尧……
害怕毛绒玩具的曲蕊……
被铁锤打死的申宝强……
他们之中,或可怜,或可悲,或可恨。
只因为这个摧残人心的实验。
人生就从此走样……
这是一种怎么样的讽刺呢?
系列第四部《心理罪:暗河》,打开了新的视界。
第四季:暗河
当人的心灵被欲望彻底蒙蔽,和盲鱼又有什么分别?
令人绝望的黑暗来袭,你是与之同化,还是坚守道义?
阳光不曾照射过的暗河里,流淌着暴力、贪婪、鲜血和绝望。
别说你无辜——当你在黑暗中成为视而不见的盲鱼,
你、我以及所有人,已经成为那黑暗的一部分。
宽容博大的城市,你目睹了多少罪恶在地底暗暗滋生?
善良无知的人们,为什么对与己无关的事情选择麻木不仁?
你们不知道,当静静的暗河从地下喷涌而出时,就是日月陨落,黑暗永驻的时刻!
夜晚之所以是夜晚,是因为没有阳光普照大地。然而光还是有的,只不过是从各式各样的灯具中倾泻而出。有的温馨幽暗,比如床头的小小光亮;有的狂暴躁动,充满戾气,比如夜色中的各种霓虹招牌。它们好似这深夜里的城市,蠢蠢欲动,只顾瞬间的绽放,全然不想明天的太阳如何升起。
这样的夜里,总有些人睡不着,有些人不想睡。
每个人都是孤魂野鬼,游荡在葬送一切的时间里。
这一部中,28岁的方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对手的能量非常强大,公安内部安插了内鬼,周围的人竟然无一人可以信任?!
方木信任的刑警肖望,在关键时刻,竟然拿枪顶在了方木的额头上!
你竟然是内鬼?
“不要再干涉我们,你马上离开这个城市。而我会一直盯着你,再有下次,我会亲手毙了你,让你变成永远的失踪人口……”肖望的语气很冰冷,同时,也透出了一股高傲——
这座城市是我们的!
我们说了算!
谁敢查我们的案子,谁就等着遭殃吧!
几乎从不退缩的方木,内心产生了动摇——
从在燃烧的宿舍楼里面对吴涵开始,一直到在百鑫浴宫身陷烈焰与浓烟,身处生死关头,似乎对方木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他从未在对手面前退缩过,即使是再凶残的人,也要与之血战到底。
可是在陆家村的祠堂前面,他退缩了。
他不知道一群人可以那样公然地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
他不知道物欲可以让人集体变成野兽!
他不知道亲情转眼就可以变成杀机!
他不知道难以证实的罪恶可以这样肆无忌惮!
方木甚至相信,这就是人间——弱肉强食,这就是规则——金钱加暴力。
就好像那个沉睡于地底的世界在一瞬间翻转于地上,从此黑白颠倒,魑魅魍魉招摇过市。
如果真的如此,拯救老邢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真的如此,丁树成的牺牲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真的如此,警察这两个字还有什么意义?
的确没有意义,面对陆天长的挑衅,方木选择了活下去。在他做出这个选择的几分钟前。陆海涛就在他这个警察的面前被杀死。
一个良知尚存,把全部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的年轻人,就这样无助地死去。
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他想离开这个城市,去一个无人相识的地方,重新生活。
没有回忆,没有罪恶,没有牺牲,没有背叛。
没有遮天蔽日的猖狂,没有无能为力的绝望。
我认输,以最耻辱的方式认输。
只为了逃离那条暗河。
河流不见天日,是谁蛰伏水下?
等待罪恶泛滥,淹没这样的夜晚。
或许,要不是偶然遇上了大学时曾经的第二位女友,方木真的可能就放弃了。
那么,之前那些刑警和无辜的受害者,就将永远无人知晓、无人过问了。
这也就意味着,这群罪犯将永远逍遥法外。
不,不行。
这种事情绝对不允许发生。
因为——
我是警察。
这条道路,是命运的赠礼,还是你内心的指引呢?
永远游走在黑暗中,只为了不熄灭心中的那盏灯。
在一片骤然升起的浓郁酒香中,方木仰起头,冲着乌云密布的城市上空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
“啊——”
我要把一切统统纠正!
我要让那些恶魔重返地狱!
因为——
我是坚持。
我是责任。
我是方木。
时至午夜,方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做出最后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是为了所有的母亲。
为了所有的孩子。
为了所有点亮的灯。
为了所有宁静祥和的夜晚。
在市局领导不支持、身边又有内鬼时刻盯着自己的情况下,方木他孤身一人,以自己微薄的力量,最终成功扫除了暗河的阴暗。
对手也随之土崩瓦解,溃不成军。
他们不是死了,就是被判了死刑。
肖望临死前,却还恳求方木把自己的死解释成殉职,让自己能以警察的身份死去。
方木断然拒绝。
你不配。
你甚至没有资格提“警察”这两个字。
那么多刑警和无辜的人因你而死,只因为你那可怜虫一样的自尊心。
你的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地狱。
终于没有让他们逍遥法外。
你们可以安息了……
方木看着他们,这些曾经凶狠如群狼的人,此刻却像一群惊恐万状的绵羊。
是原谅,还是惩罚?方木的心中没有答案。
他只知道,那阳光会照进远山中的龙尾洞,让盲鱼睁开眼睛,让那条暗河平静如初,再无波澜。
方木疲惫地笑笑。
方木命运的拐点——《心理罪:城市之光》
第五季:城市之光
你即全民,全民即你。
一个人VS一座城;当人心成为凶器,谁来当勇敢的砝码?
他,说善恶有报,所以用私刑裁决他人的生死。
你——是成为他屠刀的锋刃,还是制止这虚妄的正义?
打开正义的正确方式,其实一直在你心里。
时间来到了2010年,方木32岁。
12年来,方木已经由当初意气风发的少年成长为了成熟稳重的警察。
他已经能看淡生死,甚至能用上形容词了——
所谓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善的、恶的,都只存乎一心。死亡或者生存,都足以让我们心存感激。在人生的列车上,我们仅是彼此的旅伴而已。我要做的,只是留存你们的票根,然后告诉其他人,如何学会更好地活,避免更差地死。
但是在面对“城市之光”系列杀人案的时候,他还是陷入了一番思考——
每个人都身不由己。
冥冥中,真的有一双翻云覆雨手,心不在焉地摆弄着芸芸众生,让我们毫无缘由地爱,莫名其妙地恨?
如果你信仰的法律制裁不了对你施加暴行的人,警察也无能为力的话,你会怎么做?
你的内心,会不会希望有这样一个不求回报的法外执法者来帮助你?
网剧《暗黑者》里的Darker,《死亡通知单》里的Eumenides,就属于这种类型的“惩罚者”。
如果他们真的存在,你会需要他们吗?
你曾经留意过身处其中的这座城市么?
其实,它每天都在变化。只是行色匆匆的我们,很少愿意停下来仔细分辨它的每一丝变迁。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会突然意识到旁边的一座高楼已经拔地而起,或是熟悉的一条街路已经面目全非。这些会给我们带来小小的讶异,然而,在我们漫长的一生当中,这些许变化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我们是如此的熟悉它,以至于常常忽略它。
凶手自诩为“城市之光”,真的是为了追求公平公正和正义吗?
答案是否定的。
城市之光,这部给卓别林带来巨大声誉的电影,在凶手看来,显然有其他的含义。也许在他的想象中,已经把自己当做一缕强光。它刺破笼罩在城市上空的层层阴霾,直抵每一个渴求公平的人的内心深处。
杀戮,即惩罚,即正义。
他只是为了追求轰动性,渴望出名罢了。
至于杀的人是谁,他根本不在乎。
在他的眼里,杀人恐怕和煮咖啡喝没什么区别。
你们让我杀谁,我就杀。
我满足你们。
跟我一起狂欢吧。
点燃这座城市每一个角落的戾气!
那些生活得小心翼翼,处处受制于人的人们躲在各自的ID后面,生平第一次痛痛快快地发泄对生活的不满与愤怒。
一次点击,一次投票,就把任川脖子上的绞索扣紧一分。
也许,他们杀死的并不是任川,而是处事不公的领导、百般刁难的客户、步步高升的同事,抑或刚刚给自己贴了罚单的交警。
每个人都有为之切齿痛恨的一个人,然而,他们只能选择隐忍在心。因为让一个人去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但是,当他们身处在一个癫狂的群体的时候,这件事就变得容易得多。你已经不再是你,而是这个集体的一分子。这就意味着,你不必为你的行为负责。此时,你即全民,全民即你。
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个全身缠满炸药的人想象成那个我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人,然后,偷偷地轻点鼠标呢?
“城市之光”给他们体内不断膨胀的戾气提供了一个出口。来吧,杀掉那个令你痛恨的人,不必负责,不必歉疚。他堕入地狱后,你大可以洗洗睡了,第二天一大早,你还是那个衣冠楚楚的好人。只有你自己知道,那扣紧的绞索中,有你加上的一分力。
那个游走于城市中的惩罚者,是梦想,是希望,是光!
随着时间的推移,侦办这个案子的警察大多数都选择了“放弃”,他们都陷入了迷惑——
“这个城市需要他,需要一缕光。”
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在其或漫长或短暂的生命中,多少都受过他人的恶行相待。其中相当一部分恶行,仅能通过道德加以苛责。彼时彼地,法律显得既苍白又无力。我们也许会同情,会愤怒,但不会想到去击杀那些原本与我们无关的作恶者。别人的苦难,终究是别人的,我们的克制,多半源于不曾感同身受。然而,一旦有人这么做了,我们的内心却难免会感到快慰。民众如是,警察亦如是。
侦办“城市之光”系列杀人案中,维系警方行动力的,多半出自一种职业本能。被害人着实可恨,杀手在替天行道。即使在警方内部,这样的声音还少么?
难道守护这些良辰美景的,不是法律秩序,而是因果报应,不是人人自省,宽容相待,而是以牙还牙的残忍杀戮么?
那缕强光,要让它熄灭么?
如果要熄灭它,可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个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狂热与满足感中。是的,这里有一道光,有一个神,有一把随时可能挥向作恶者的头颅的镰刀。他是正义的,强大的,同时又是神秘的。每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生怕自己成为“城市之光”的下一个目标。
每个人又都变得肆无忌惮,似乎要把平日里对这个社会积攒下来的怨气统统发泄出来。怕什么?有“城市之光”!他是我们的,是每一个人的。
你还敢像以前那样欺辱我么?
人人都在睁大眼睛搜索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一丝“罪恶”,就像老鼠一样,只喜欢那些阴暗潮湿、肮脏污秽的角落。一旦自认为有所发现,就迫不及待地大肆宣扬。网络、报纸、电视台的热线电话——传播范围越大越好。
突然间,C市俨然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箱,各种所谓丑恶宛如粘在箱底的腐臭秽物,被统统翻了上来。
恶被无限放大,善被粉碎成残渣。
在方木看来,江亚杀死的,不仅仅是魏明军和姜维利他们,而是这个城市的善意与希望。他让这个城市中的所有人,都蜕变成只有仇恨的野兽。
以暴制暴?不,不行。
只有天知道方木有多想杀死江亚!但是,那只是用一种恶行取代另一种恶行。一只野兽消灭掉另一只野兽。就好像狮子吃掉鬣狗。
这丝毫改变不了已然变成丛林的城市。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要想让这个城市的人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正义,恢复这里的祥和与安静,只有另一道光。
方木选择了让自己成为一颗勇敢的砝码。
以牺牲自己作为代价。
只为了熄灭这缕虚伪的光。
明与暗。生与死。人间与地狱。明明可以走在灯光下,奔赴温暖的小家和丰盛的晚餐,为什么我要流连于黑暗的小巷,在一片寂静中等待那缕强光的降临呢?
这已经不是所谓命运或者职责的问题了,只是方木觉得必须要这么做,非此不能让一切彻底终结。
如果一定要有人牺牲的话,那就让这个人是我吧。
即使我即将面临的是惨痛的折磨——
痛苦。纠结。还带有死者对人世的留恋以及面对终局的释然。
喑哑的呻吟声宛若鬼泣一般,在充斥着福尔马林气味的隔间里,仿佛一张无形的网将江亚牢牢罩住。江亚怔怔地看着已经不成人形的方木,竟不敢再次出手。
因为——
方木低头看着手里的警官证,警徽镶嵌其上,熠熠生辉。
我叫方木。我是一个警察。32岁。我也许能活到60岁、70岁,或者更长。不管我能活多久,在我的余生中只有一件事情可做。
以警察的名义,熄灭那缕光。
以鲜血之名,换来的正义,是不是能够换来真正美好的明天?
方木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也是作者的答案——
“我们都不能否认,这个城市已经因为‘城市之光’改变了许多。对于我们来讲,也曾经动摇过。‘城市之光’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在法律之外,杀人是不是唯一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办法?江亚做过的事情,我也曾经做过。但是,我想告诉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
“如果这架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那么,就让我来当一颗砝码吧。”
残酷的暴力,可以摧毁肉体。邪恶的信仰,可以摧毁灵魂。无畏的牺牲,则可以拯救一切。
法律确实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正因为它的不完美,我们才需要去细心呵护它,完善它。
人们需要正义,但是不需要以正义为名的犯罪;
人们需要秩序,但不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裁决;
维护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只能是法律,否则的话,就是最大的犯罪。
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他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的,是勇气和彼此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方木做到了。
以警察的名义和方式,彻底打垮了虚伪的“城市之光”。
或许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挑战在等着他。
谁知道呢?
作者说:“关于《心理罪》,关于方木,关于警察,我想说的话已经说完了。未来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
或者就像尾声说的那样吧:我想你要走了。
方木已经从纸上站了起来。
他活了。
“纵使洞悉万般罪恶,终要常怀良善之心。”
方木,这个身材瘦削、戴眼镜的警察,该和你说再见了。
说不定,未来的某天,我们还会再见……
我是方木。
我是警察。
我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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