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相信,喜欢,其实是有理由的。
某一次见面,某一个动作,
某一个处事风格,都有可能让你对一个人的印象,由喜欢,变成爱。
从不熟悉,到变成好朋友。
从普通同事变成亲密无间的爱人。
两个人的关系,有久处不厌,也有一见钟情。
总之,都是因为爱。
相处时间久了,因为深爱,会使你忽略一些细小的问题。
甚至外人看来得缺点也成为了你的喜欢。
你爱的太多,所以每一点都成为了爱他的借口。
时间久了,就成为了自然而然的习惯。
习惯融进生活,每一秒都成为了爱一个人的理由。
所以这样的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而到了这时,人们也会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专注,专一的爱着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有理由嘛?
一定有,只是,这所有的理由,都藏在时光里了。
被发现的,便幸福长久,未被发现的,只能静候岁月流逝,白云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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